好久没睡的这么踏实了。
林子朝动了动脖子,一仰头,把黑乎乎的汤药来了个一口闷。
“哥,什么时候能不喝药了?”
将碗放在床头,林子朝皱皱眉,虽然尝不出味道儿,但瞧这颜色肯定不是善茬。
云旗拿起一颗蜜饯塞进林子朝嘴里,堵住那张最近颇爱抱怨的嘴,“什么时候你能在我面前跑没影儿,就算到头了。”
扭了扭无力的身子,林子朝垮了脸。
据说那夜竹林,林外的暗卫等了许久也不见人影,进去一瞧,只剩自己一个人抱着酒坛子呼呼大睡。
吹了一夜的冷风,又难得一醉,自己这一躺就是五日。
又听说第二天一早,越则煜精神抖擞的在院中舞剑,没有丝毫疲态。
哎,比不得,比不得。
慢慢嚼着杏脯,林子朝看着一旁的兄长,听着他的唠叨,嘴角越咧越大,笑的像个傻瓜,笑着笑着,眼泪流出眼眶。
终于可以死心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除了偶尔被裙子绊倒,林语暮的日子还是过的相当舒坦。
一觉可以睡到日上三竿,一顿可以吃遍各色小吃,玩起来可以拆墙捣瓦,无聊时可以犯困发呆。
总之,想做什么,都没人拦着。
这种逍遥自在让林语暮觉得之前经历过的那些,都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可话说回来,她现在最想的还是陪在兄长身边。
下午的日头刚刚好,不热不燥。
竹屋之中,云旗口述,林语暮代笔将二人这段日子整理出的古方一一记录下来。
平常代笔之事都有恪王,可自打林语暮强势夺权后,恪王也很自觉的退位让贤,留出足够的空间给他们兄妹二人。
只不过恪王的好意在林语暮看来,不过心虚而已。
“哥,你还记得以前你说我的字太锐,如今我可收敛了大半,颇有几分你的风采。”
林语暮瞧着纸上的字,颇为得意。
云旗笑笑不说话,到是从门外传来回答调侃道:“你若是能少望几次窗外,少跑几次神儿,才算比得云旗公子的半分。”
“带着食锦楼的点心,半天不进屋,摆明了故意分我的心思,怪不得我。”林语暮放下手中的笔,吹了吹未干的墨迹,抬头望向来人。
荀羡拎着食盒,漫步入内,微笑道:“听说当初演兵场内,云旗公子提笔作画,以一副冬日寒钓图的极致之静立克百马乱阵的狂躁之动,如此定力,一般人可学不来。”
“我哥自然比我厉害,输给他,我心服口服。有意见?”
林语暮打开食盒,随手拿起一块百香糕送入口中,压根儿没有见外。
云旗听着林语暮的斗嘴,只是开心的笑笑,满脸纵容。
这一个多月来,荀羡时常来找林语暮,每次都会带给她一些新奇的玩意儿,有时也会带些吃的。虽然她尝不出味儿,但光是样子就看着讨巧。
一来二去,少了之前的目的和防备,林语暮和荀羡倒是随意了许多。
随意的结果就是,翩翩贵公子背着背篓,挽着裤脚,和林语暮一起下地锄草。
约摸一个时辰,两个人瞧着焕然一新的药园,很是欣慰。
荀羡感叹道:“也不知云旗公子到底是心疼你,还是磨你性子,这么大片的园子都让你来收拾,要不是我好心帮忙,也不知道你要忙到什么时候。”
“到底是金贵的独子嫡孙,根本不知道兄妹相处的奥妙。要不是为调开我去给煜王看病,我哥怎么会舍得放我下床活动,还找借口让你来帮我多干活?”
“你知道?”荀羡有些惊讶。
对于煜王毒发一事,若非恪王再三请求,云旗根本不愿看这个诊。
当初林语暮被煜王扔在林中吹了大半夜的冷风,回来高烧不止,荀羡还是第一次见到云旗公子暴怒的样子。
要不是恪王在旁阻拦,估计恪王的脑袋直接就陪云旗公子给劈了。
林语暮拍拍手,大气道:“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又不是什么话本里那些狗血的分手桥段,也就我哥自己心里憋着气,拉不下面子。”
荀羡念着这句话,笑道:“你倒是看得开,道不同不相为谋,那你现在是要走哪条路?”
“陪我哥。”
回答的干脆,林语暮一甩背篓,准备踩着夕阳潇洒的离开,却不想被脚下的长裙一勾,差点摔个大趔趄。
这已经是林子朝这些日子来的第七次平地摔,若非荀羡眼疾手快,这会儿人已经躺在地上。
扶住林语暮的胳膊,荀羡柔声问道:“还是不习惯?”
收回了手,林语暮皱着眉头拉扯着去衣角,没好气道:“总算知道为什么跌打损伤膏卖的最好,穿这么长的衣服,谁能不摔跤!一天摔一下,一年就能用两瓶,天下这么多的女子,药铺的生意怎么会差!你以后专卖跌打膏吧,瓶子做好看些,我保管你赚的比易梧楼多。”
“好啊,那就借你吉言。”
忍住笑意,荀羡放下挽起的衣袖,擦了擦头上的汗,趁着这个空档,开口问道:“定了日子?”
“恩,十日后启程。”
“去哪儿?要我准备些什么吗?”
“走哪算哪儿吧,反正只要和我哥在一起就行。”
荀羡点点头,顿了一下,继续道:“总归要有个方向吧,以后万一有事我也好通知你们。”
林语暮侧头,一脸不信,“天下消息汇集之所的易梧楼东家,说找不到我们?是太低估你们的人,还是太高看我们兄妹?”
荀羡看着林语暮温柔一笑,“你说出来,和我查出来,不一样。”
眉梢一挑,林语暮随口道:“那就青重山吧,听说那里风水不错。”
“青重山……”荀羡点点头,赞同道:“是个好地方,阳光充足,雨水充沛,听说那里还长有消失已久的百解藤。”
敛去笑意,林语暮语气变冷,透着冷漠,“你不用替他来套话。我离开的主要目的就是带我哥走,他把我哥圈在他周围,根本不是对他好。至于去找百解藤不过是顺便,不强求,找到了,算我还了欠煜王的债,找不到我也尽了力。”
“从我的角度而言,你对恪王的看法有失公允。他与云旗公子的君子之交,绝无利用之心。”
“对他是否公平,我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有我哥,他开心,我做什么都可以。”
听到这句话,荀羡沉默了一下,随后轻叹一声,轻声道:“你也未免太过偏执,若有一天他不见了,你该怎么办?”
林子朝半天不说话,因为连他也不知道答案是什么。
等了许久,荀羡才听到林语暮好像小声说了句,“那就把鬼差打晕了,把我哥偷走……”
明明是瞎说,声音里却透着无助和心碎的意味。
两人一路走到竹屋前,就要进门的那一刻,荀羡还是忍不住,告诉了林语暮。
“付扬之死了——”
脚步定在原地,林语暮猛然抬头,不敢置信的看着荀羡。
付扬之,那个曾经在壶汩论辩大放异彩的人,唯一一个敢将越则昭关在燕都大狱的人。
这些日子从荀羡口中,林语暮没有错过任何朝堂动向,现在这些于她而言,就像在茶馆里看戏的普通百姓,听个乐呵。
韩相和越则昭至今压下煜王斗败的消息,为的就是留足时间,清洗朝堂。曾经支持煜王的寒门新党在这一个月内被迅速瓦解夺权,世家大族的老派贵族在韩相的支持下重新把控朝堂,而越则昭也不傻,不会甘心做韩相的傀儡,在新旧争斗之时,借着世家的支持把军中的将领换了大半。
如今韩相控权,越则昭控军,两个人也算势均力敌,表面和气,并且越则昭和韩梓佩的婚事也提上了日程。
林语暮知道新旧党争激烈,但没想到付扬之会是那个牺牲品,至少她以为,以越则昭的傲气,付扬之会是安全的。
“就凭付扬之之前指控郡王一事,郡王如果动他自会有人说他记仇,我们的五皇子可容不得自己有一丁点污名,至于韩相更不会在这个节骨眼去动那么一个惹眼的人物。怎么会……?”
听着林语暮的分析,荀羡还是不得不感叹林语暮的敏锐,一语中的。
“是自杀,是卢慎替他收的尸。”
如此,也算说的通,那么一个宁折不弯的人,看着眼下的朝堂,怎么能受的了。
以我血,明吾志,是付扬之的书呆子风格。
林语暮心中对付扬之还是可惜的,当初就差一点,就能把越则昭的罪名查实扣死,能查到那种地步,又有那份骨气血性,世间没几个了。
荀羡冲着林语暮道:“还记得那个赌局吗?付扬之和卢慎,谁能在一年内有所建树?付扬之先有力抗重压彻查郡王的一勇在前,如今又以一己之身反抗朝堂争斗,名声一时无二。这一勇一名,足够他留在大燕史书,反观卢慎,借其父之便入职户部,以后只能靠家族蒙荫。两相对比,你输了。”
“所以,你欠我一天的时间,好好想想你要怎么兑现承诺吧。”
林语暮像是没听见荀羡的话,沉浸在刚刚的消息中,默然不语。
荀羡察觉,挑眉问道:“哪里不对?”
摇摇头,林语暮笑道:“说不上来,也许是我多想了。你我赌约是一年为期,莫急,再等等。”
“你觉得这里有蹊跷?”荀羡一向信任林语暮的敏锐度,不由追问。
林语暮抬起脚,向前走去,轻松回应道:“没有,权当是我不想认输吧。”
看着林语暮的背影,荀羡深吸口气,想要叫住她,但最后还是把提醒化作一声长叹,就此作罢。
既然她已经做出决定,多说只是徒增烦恼。
十日后,离开这里就什么都不会知道了。
荀羡拽紧背篓,快步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