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要征服一个人,首先要征服她的胃。
炎炎夏日之中,有什么比来一份可口的冰激凌更为爽利?
由于身份原因,贾亮一路行来如履薄冰,几次面对危机都是涉险过关,如今虽然有了偌大的产业, 但也只是风中浮萍,随时可能飘散。
而杏林社至今没有发展出来一个有地位些的社员,所以贾亮甚为焦急,他便盯上了天字第一号大腿。
“来来来,都过来,晴雯给我打下手。”贾亮招呼众女进屋, 边走边道, “今日你们有口福了,能够吃到当下最美味的夏日甜点。”
凤姐儿十分好奇, 不知道贾亮这是要做什么,堂堂一位五品郎中,居然涉足庖厨之事。
秦可卿却是知道贾亮有一手的:“姐姐,他又要做新鲜吃食了,想当初做的那个炸鸡确实美味,只是他不让多吃。”
说话间,晴雯忍不住抿了抿小嘴,甚为怀念炸鸡的味道,附和道:“就是,老爷又不肯教我,我总是做不好。”
私下中晴雯试验过几次,还有何氏帮忙搭手,却做不出贾亮做的那个味道。
凤姐儿更加好奇了,这世间除了厨子,哪有男人动手做这些的?
一般百姓人家也不会,这是男尊女卑的效应,只是贾亮在家中没有这等想法。
贾亮检查了一下晴雯做好的奶油, 十分不错,白白香香的。
“老爷,按照你的法子做的这东西,好甜啊。”晴雯笑着说道。
“你吃过了?”贾亮斜眼。
“嗯呐。”晴雯眼儿弯弯,“姑娘也说好吃。”
秦可卿微羞道:“就是略略尝了些,没有多吃,怕坏了你的事。”
她还是那样,一点小事也在考虑贾亮,万事都以贾亮的事情为先。
贾亮微微感动:“傻丫头,想吃就吃,不过是一些吃食罢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你不怕胖。”
“吃这个会胖?”秦可卿微惊,她可不想变成一个肥婆子,难看死了。
想那何嬷嬷,不过是最近日子过得好了些,一下子胖了一圈,看着就难受。
“是啊,不过你还是丰腴些的好。”贾亮笑道, 不是他喜欢胖子, 而是秦可卿太瘦。
秦可卿摇头, 显然不想变胖。
凤姐儿看着二人旁若无人的样子,吃了一嘴酸味的狗粮,心想从来没有男人这番待我,心下愈发酸了。
“老爷,我不怕。”晴雯说了句,得到贾亮首肯,她立即取过几只瓷碗,每个瓷碗中都盛了一勺子奶油。
“奶奶你先吃,可好吃了。”晴雯还算懂事,第一碗给了凤姐儿。
后面第二碗给了秦可卿,第三碗给了贾亮,贾亮没要她自己端着碗伸出小舌头慢慢舔。
平儿没好气道:“吃也没个吃相,也不害羞。”
晴雯这碗没给她,她嘴上没说,心里却有点馋了,这不是她好吃,而是贾亮想出来的新鲜事物馋着她了。
“平儿这你就不懂了。”贾亮恶趣味的道,“吃这个东西就是要舔才有味道,别的此吃法都差了些。”
说这话,贾亮亲自动手给平儿盛了一碗。
平儿受宠若惊,忙道:“怎敢劳烦老爷。”
她口中推脱,小手却十分实诚的接过来,内心甜如蜜。
贾亮故意没有给她们勺子,转身去研究冰激凌了。
三女端着碗,看晴雯跟个小奶狗似的在那**油,一副满脸幸福满足的样子。
秦可卿见贾亮没看这边,犹犹豫豫的伸出粉红的舌尖,在那白腻腻的奶油上快速的舔了一下。
“啊...好甜。”
秦可卿眼眸一亮:“姐姐快吃,这比我吃过的所有甜点都要甜。”
凤姐儿也是飞速看了一眼贾亮那边,然后学着吃了一口。
作为女子,谁能拒绝甜点呢?
所以当贾亮转身来取奶油的时候,四人都吃完了。
他看了看四只瓷碗,晴雯的瓷碗最干净,一点奶油不剩,其次是凤姐儿,再然后就是平儿,秦可卿的碗里剩的最多。
呵,小妮子口舌最为伶俐啊,居然夺冠,凤姐姐也不差,我的小佳人果然还是最害羞的...贾亮在心里给四人做了评判。
晴雯看着贾亮,眼眸闪亮,很想再来一碗。
贾亮没好气道:“别吃了,这东西吃多了太腻,你先带着姐姐们出去坐会儿,好吃的还在后头。”
众人心想,这已经够美味了,难不成还有更加好吃的?
没有怀疑,只有期待,事实证明贾亮出品必是精品。
贾亮将奶油、糖等材料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好,剩下的一步最为关键,冷冻。
“不知道硝石制冰吸收的热量够不够。”
这一步贾亮没有什么信心,前世虽然做过这个实验,但那只是小规模的,现在冰激凌的原料有一大盆子。
为了确保成功,贾亮将大盆子换成小瓷罐,分开制作。
良久后,第一罐冰激凌成功了,贾亮试了试冰激凌的温度,满意的点点头。
罐子里的冰激凌虽然不像冰柜中冻的那样硬,但是于蛋筒差不多了。
“来了。”贾亮端着冰激凌出来,并让晴雯重新拿几只瓷碗出来。
瓷罐子上面冒着丝丝寒气。
秦可卿诧异道:“府中不是没有冰了么?”
贾亮笑道:“这都是小事,快来尝尝。”
这一次贾亮亲自动手,盛了五碗冰激凌出来,四碗分给四女,他自己留下一碗。
“吃吧,解暑!”
贾亮说完,晴雯迫不及待的伸出小舌头舔上去,触不及防之下她打了个寒颤。
“老爷,这...这是冰镇过的么?”晴雯吃惊一声,随即开始回味口中的味道,“这比刚才的奶油还要好吃,冰冰的甜甜的,还有一股果子的味道,太好吃啦。”
晴雯第一个被征服,不住的舔碗里的冰激凌。
秦可卿三人一见,也想吃来着,可是看见贾亮在这里,她们又不好意思伸出舌头来,晴雯还小,她们可不是。
贾亮微笑,知道三人顾忌什么,于是端着碗便进了屋里。
趁着这个功夫,三人忙“品尝”起来。
这一品尝,三人谁都顾不上说话,要赶在贾亮回来之前将这美味的点心吃完。
她们心想,这东西好吃是好吃,就是吃法怪了些,羞人。
这边,贾亮端着碗拿着一个勺子慢慢回来,边走边用勺子吃冰激凌。
他回来一看,只见四只碗都干干净净的。
呵呵,学的很快的么...
“你...你怎么用勺子吃?”秦可卿脸蛋有点发烫,觉得自己吃的太干净了,她见到贾亮并不是用舌头舔的,问道。
“咦,你们吃完了啊?”贾亮故意‘震惊’道,“我还想着给你们拿勺子呢。”
“你不是说这个要那样吃吗?”
“那说的是奶油,冰激凌要用勺子啊。”
“好哇,你捉弄我们。”
一时间,凉亭之中多了许多春天的味道,香风四起。
贾亮吃了一碗就没吃了,一罐子本来就不多,余下的一人再分半碗就差不多了,他回去继续制作去了。
“诶,妹妹好福气。”凤姐儿吃了一口冰激凌,喟叹道,“找了这个一个知冷热、会疼人的郎君来。”
冰激凌虽然好吃,但在她看来,最难得是贾亮这份心。
秦可卿微羞道:“姐姐也是好福气,荣国府的媳妇儿,多少人羡慕不来呢。”
凤姐儿与秦可卿已经很熟了,闻言便打趣道:“你羡慕的话,你嫁过去啊,我...”
后半段话,凤姐儿本想说“我来杏林社”,可话到嘴边,她蓦然咽了下去,这话再如何相熟也是不能说的。
凤姐儿赫然发现,自己内心中居然开始羡慕秦可卿起来,这放在以往是不可能的事情。
平儿偷偷看了一眼凤姐儿,内心叹口气,不敢多说,她是了解凤姐儿的。
“呸,姐姐胡说。”秦可卿啐道,“我才不要去荣国府,就算是在大板巷之时,我也不不曾有这等想法。”
对秦可卿来说,这是她面皮下面能够说的最重的话语,想当初她也是有机会入驻宁国府,只是拒绝了
贾亮用一份冰激凌征服了众人的胃,用他的行动征服了她们的心。
“说什么呢都?”贾亮又拿着两份冰激凌过来,这次的冰激凌不一样,他连带这外面的水缸一起提过来了。
他想着,林黛玉没来,也给她尝尝,还有老太太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