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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红烧肉劳军

    下午申时,刘成安已经将护庄家丁中一百名身强体壮的家丁选完了,他们另列一队,看着被挑剩下的一堆歪瓜裂枣留在操场上,发出得意的大笑。
    “哈哈哈哈!他们都是一群老弱病残,怎么跟我们争?”
    “我们赢定了,如果这都输给他们,我愿当众吞粪!”
    “不可能输的,兵对兵将对将,我们都完胜对方。”
    “他们都是一堆歪瓜裂枣,怕是单凭三爷一个,就能将他们一百人打趴下。”
    “那剩下孙恒呢?”
    “区区文弱书生,三爷一个屁就把他给崩飞了。”
    “哈哈哈哈,别搭理那帮老弱病残了,我们去吃晚饭!”
    “走喽走喽!吃饭不积极,脑子有问题。”
    “听说三爷为了庆祝我们被选中,晚饭特地加了荤菜。”
    “……”
    另外一边,被挑剩下的队伍一个个愁眉苦脸,都在感叹自己倒霉催的,怎么就没被刘成安挑中呢!
    “真倒霉,若不是前些时日我跟随三爷砍杀流贼冲得太猛崴了脚,何至于被挑剩下啊!”
    “三爷也真是不厚道,我为他冲过锋,我为他挡过刀,凭啥不选我?”
    “得了吧,他们被选中的人说我们是一堆老弱病残,你们几个就是老弱病残中排名最末的‘残’,被剩下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我才惨了,我明明已经十九岁了,非要说我十七岁,把我给剩下了。”
    “你跟个豆芽菜似的,别说十七岁,说你十三岁都有人信。”
    “三爷负我啊,我只不过年龄刚刚过了三十岁,怎么就不要我了?”
    “……”
    “老弱病残”们一个个唉声叹气,对于一个月后的练兵决胜,他们已经不抱任何希望,只希望孙恒带领他们练兵时,别太严苛,意思意思一下就得了。
    “咦?”
    “什么味道这么香?”
    “这味道……这味道……,我在城里的飘香楼闻到过,是红烧肉的香味!”
    “红……红烧肉?”
    “咕噜……咕噜……咕噜……”
    随着香味越来越浓,大操场的一百号人肚子纷纷叫唤起来,不少人喉头一动一动的,显然是在吞咽唾沫。
    不一会儿,孙恒打头,身后跟着十多人下人,每个下人都挑着两个箩筐,香味正是从箩筐里面飘散出来的。
    不用多猜,孙恒显然是来劳军并趁机收拢军心的。
    孙恒认为,在这个年代,没有什么人心是一碗红烧肉拉拢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来一碗。
    此时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再也忍不住那股子香浓的味道了,他一个箭步冲到孙恒的面前,面色带着紧张,带着憧憬,道:“姑爷,箩筐里面装的是什么?”
    孙恒和气的道:“哦,那是红烧肉,你们今天的晚饭。”
    “真的吗?红烧肉真的是给我们吃的吗?”少年声音有几分颤抖,显然有些无法置信。
    “真的,珍珠都没那么真,不然他们挑红烧肉到这里来干嘛?”
    少年激动极了,转头就对人群喊道:“兄弟们,吃红烧肉了!”
    他这一声大喊,顿时人头攒动,所有人争相往孙恒这边冲了过来。
    即使是那位崴了脚的伤兵,激动之下居然忘了自己的左脚还未痊愈,往前冲还没几步,就“啪叽”一声,摔成扑街。
    别怪他们如此激动,那可是红烧肉啊,只听过没吃过的高级菜。
    那位崴了脚的伤兵名叫李大安,他倒是吃过一次红烧肉,毕竟他在家丁中武力也算上乘。
    上次打退流民,他的战功仅仅排在刘成安之下,战后论功行赏,赏了他一碗红烧肉,那味道绝了,至今还在回味。
    不过他虽然武力、战功皆不俗,但是不会做人,得罪人多称呼人少,所以这次刘成安挑人故意没选他。
    此时家丁们一个个往前冲,现场乱成了一锅粥,若不是孙恒特地选了高大壮实的下人来挑箩筐,人手一根长扁担,怕是早就被冲散了。
    “别挤别挤,全都给我按顺序去排队!”
    不得已,孙恒只得亲自出来弹压,要求家丁们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
    可明人这时候哪里有排队的习惯啊,就是现代,做核酸检测的时候插队的也大有人在。
    “我先!”
    “我先!”
    “我先来的,凭什么你先?”
    “凭我的拳头比你大!”
    “砰!”
    “哎呀,那个王八蛋打我屁股!”
    回头一看,立即被吓得噤若寒蝉,缩着头,像个鹌鹑似的。
    原来打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孙恒。
    只见他手中不知何时拿着一根木棍,显然刚才的凶器就是它。
    “插队的都给我滚到最后面去,听到了没呀?”
    “是是是,姑爷,我这就去。”
    “还有你,你,你……都给我到最后面去!”
    有了孙恒的棍棒弹压,现场秩序总算维持下来了,插队的人通通都被赶到后面排队。
    他们也不敢反抗,生怕反抗了会被孙恒取消掉吃红烧肉的资格。
    现场秩序好了之后,家丁们终于陆陆续续领到了红烧肉,他们懒得回食堂吃,直接蹲在地上呼噜噜大吃了起来。
    排在后面的人看着前面的家丁已经吃上红烧肉了,一个个红着眼睛,喉头疯狂涌动。
    这时候他们才知道后悔,如果不是插队,他们现在已经吃上香喷喷的红烧肉了。
    为了这顿红烧肉,孙恒特地请了湖南厨师来料理,抄的是教员同志吃了都说好的毛氏红烧肉。
    毛氏红烧肉用冰糖、料酒、八角慢火煨成,成菜后,色泽红亮,肉香味浓,无油腻感。因在烧制过程中加入了少许辣椒,所以味道甜中带咸、咸中有辣、甜而不腻。
    家丁们什么时候吃过这等美味啊,不少家丁吃着红烧肉,味蕾爆炸,感动的落下泪水。
    即使已经吃过一次红烧肉的李大安,也不得不承认这一顿红烧肉,是他有生以来吃过最好吃的,远胜上次他吃的红烧肉。
    “呜哇呜哇……”
    人群中,刚才那位冲在最前面的少年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孙恒来到少年面前,温和的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在这里嚎啕大哭?”
    少年一边抽泣一边回道:“回姑爷,小人想起家中娘跟弟弟妹妹从来没吃过红烧肉,本打算留下大半打包领回家去的,可小人吃上红烧肉后就完全忘了要留给他们,全都被我吃光了,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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