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奇女子

    这特么的谁啊,这么缺德偷袭。
    人家倪二和孙千还光明正大地拦路抢劫,谋财害命呢。
    “大王,点子辣手啊。”
    竟然是个女声。
    俞民毫不犹豫,循着声音,几步穿了过去。
    “哎呀,不好。”
    一个女子在大树后面出来,扔下弓箭就跑。
    俞民哪里会放过,冲上去一把薅住,退到一棵大树上,背靠大树,把女子挡在身前。
    “大王别射箭,我叫贼人抓住啦。”
    原来是个贪生怕死的女子,也不过如此而已。
    “混天王,这个女子在我手里,出来谈谈。否则的话,我就杀了她。”
    能在这里出现的什么大王,自然就是那个混天王。
    “你敢?”
    竟然也是个女子。
    “哈哈哈……,有什么不敢的。刚才杀了两个,你也看见了,也不在乎多杀几个。”
    “不要伤害她,我跟你谈。都别射箭,咱们出去。”
    窸窸窣窣,很快有人出现。箭在弦上,对着俞民,一共八个男人。
    破衣烂衫的,有几个人鞋子坏了,用树皮绑着。
    最后出来一个女子,很年轻,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背着弓箭,手持长枪。
    丝绸衣服,绣花鞋,料子虽然不错,但是衣服打了补丁。看起来像个落魄人家的女眷。
    俞民不仅感到有些好笑。
    这就是混天王,槐树岭响马?太寒酸点儿了吧。
    说你们是丐帮还差不多,你手里的长枪换成打狗棒,就是丐帮帮主黄蓉。
    “放开春燕。”
    持枪女子厉声道。
    “放开她,让你们杀我?”
    “把银子交出来,就放你走。别说你没有银子,刚才那两个人强盗的话,我可都听见了。”
    “他们是强盗,你们又是什么?”
    “那不一样,我们替天行道,专杀狗官。”
    “我又不是官。”
    “你有钱,都是不义之财,人人得而取之。”
    有钱就是不义之财,这是什么歪理?
    “我是生意人,这是我做生意的本钱,不是不义之财。”
    “无商不奸,生意人只会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放印子钱。”
    “我也不是那种人。”
    “你到底要怎样?不放了春燕,就杀了你。”
    我要怎么样?是你要我怎么样好不好啊。
    “放我走,就当咱们没见过,两不相干。”
    “不行,你有钱,放了你就是放走了钱。”
    “对,不能放他走。”
    “不能把钱放走。”
    边上的人就跟着起哄。
    这都什么队伍啊,就这素质,还是什么响马,混天王?太给响马丢脸了吧?
    “混天王,咱们打个商量。钱,我有。要钱也行。但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还有两伙人,也在图谋我的钱。”
    “知道,他们就在前面埋伏,想必就是等着你的。你想怎么样?”
    看来有门儿。
    “我是个良民,不想杀人。”
    “哼,都杀了两个,还说不想杀人,虚伪。”
    “你也看见了,他们从京城跟到这里来,就是想谋财害命,我不过是自保而已。”
    “说吧,你想怎么样?”
    “你们把那两伙人也杀了,死了那两个,也算在你们头上。我给你们钱。”
    “哼,你想买凶杀人?”
    “既然你们不想杀,只好我自己杀。损失的可是你们。”
    “大王,我看行,那两人图财害命,也不是什么好人。杀了他们,也是替天行道。”
    一个男子说道。
    “是啊,大王,反正早就开了杀戒,也不在乎多杀几个。杀了他们,得了钱,买酒买肉,好好吃一顿。”
    “对,大王,这都半个月没沾油腥啦。拿了钱,买鸡买鱼,大碗喝酒,大块儿吃肉……。
    这都什么队伍啊,就惦记着吃。指望你们替天行道,下辈子吧。
    “住口,咱们是替天行道,哪能就记得吃肉喝酒?”
    “是,大王,我们错了。要不干脆杀了这个小白脸儿吧。”
    “不杀也行,让他给大王当个压寨夫人,八千两银子就当是嫁妆。”
    俞民恨不得一头撞死。
    就这素质,简直……,乌合之众。这都敢出来造反,这造反的门槛儿也太低了吧?
    “都给我住口。”
    混天王走近两步。
    “我们动手也行,你给多少钱?”
    看来有门儿,省得我自己动手。
    能花钱摆平的事儿,最好不要自己出手,省得自己惹上麻烦。
    “就是几个奴才,不值钱。一口价,二百两。”
    “哼,你当杀鸡呢。一口价,五百两。”
    “成交。先付一半,杀完之后,再给另一半。”
    “行,现在可以放开春燕了吧?”
    “可以。”
    俞民放开春燕,众人也放下了弓箭。
    俞民数出来二百五十两银票,递了过去。
    一支芊芊玉手接了过去,看了一下收起来。
    这只手保养不错,显然不是劳动妇女的手,看来此女真的可能是富贵人家出身。
    只是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落草为寇呢?
    “你在这里等着,我们去杀了他们。”
    “我也过去看看。”
    “不必,杀了他们,把尸首抬过来给你看。”
    “行,我相信你。”
    混天王也不犹豫,手一挥,带着人走了。‘’
    对于混天王能不能杀掉来福他们,俞民其实没有多大信心。
    就这么十来个人,也没有什么正经训练,其实谈不上什么战斗力。
    尽管现在官军的素质也不怎么样,但毕竟还是军队。如果遇上官军围剿,那就是败。
    不过,来福那些人,也不过就是贾府的奴才,仗着主子的势力,可以欺负别人。真打实斗,也未必有什么本事。
    倪二和孙千在俞民面前毫无还手之力,来福他们也未必就能比他们强哪儿去。
    大不了,到时候我自己出手就是。
    俞民其实有机会逃跑,混天王这些人根本就困不住他。
    之所以跟他们交易,是想结交他们。
    皇帝算计他,贾家人想除掉他,让俞民意识到,不管自己将来留在神州,还是去海外,都需要有自己的力量。
    平常百姓不会跟自己走,但是这些人不一样。他们已经落草为寇,与官府为敌,没有别的出路。
    如果自己能给他们一条出路,他们完全可能跟自己走。
    这些人已经开了杀戒,今后需要杀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手软。这一点,是对俞民最有价值的地方。
    同时,俞民也对这个混天王起了好奇心。
    其实混天王是个很漂亮的女子,甚至还是富贵人家出身,这样一个人,怎么就落草为寇,跟官府作对,当起了山大王?
    还真是个奇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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