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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她至死挂怀的都只是时谦。我爹时谦和你都想着时家……我没亲人,我在岭南,若不是时家危难,父亲能想到我么?他真的不介意我这个时时提醒他头上绿帽的不清不楚的儿子?」
    男人想到什么,嘴角突然挂了丝笑:「我只有他,他对我好,他为我想,他不在乎我是谁,他守着我,跟我在一起,他是我的,只有他是我的。你们谁为我想,我只有他!」
    再次盯住时成,「成叔,我把我最宝贵的托付给你,我跪下求你,我信你啊,你知道他是小笔,他是我的小笔,你做了什么,你做了什么,你看到过那个地方,你是不是人,他叫你叔叔,他把你当亲爹?我……我……我让他流落在外,我活该,我活该……可我都是个死人了,我还报什么仇?你指望我报仇?哈哈哈!」
    男人胸内的绝望悲恸,对自己对眼前这个老人的痛恨,到达极致,他一脚踹出去,将时成踢得老远,一拳一拳揍下去。
    小笔痛得尖叫,小笔听到他的声音就吓得发抖,小笔说再也回不到过去,心好像要一片片碎开,痛得他呼吸都觉得困难,胸前似要灼开一般。
    时成咳着,血从嘴里溢出,可也没躲闪,眼前突然出现那个跳脱活泼的少年,奉笔是个好孩子……
    男人喘着粗气停下手,冷冷地笑了下,自己跟这家伙一样可恶,比他更可恶。
    「你走吧,离得远远的,别管这些事了。」
    小笔坐在床上,他的房间离书房并不很远,府衙的后院都腾空给他们居住,这会儿静悄悄没什么声响。
    男人走后,他心里也闷闷的,布将军说的报仇是什么呢?小叶子瘦得都脱形了,眼睛里全是血丝……看得心里直抽抽……
    他觉得自己真不能再待下去了,已经开始心软了,再不走,就又走不了了。
    都想得很明白了啊!
    他咬咬牙拎起包袱,准备走,却隐隐听到书房那边传来话声,虽然听不清楚,却能辨出是男人和时成发出的。
    大概又是为了造反登皇位吧?小笔轻叹了声,悄悄走出门,却正好看到时成正一瘸一瘸走出书房,慢慢离开,那背影说不出的苍老落寞,步履间毫无生气,活不了多久了吧?其实他一直不明白这个老管家活一世是图什么,忠于时家,时家全都死光了,小叶子也不待见他,自己到老连个儿女都没有,算是潦倒吧,却还把别人坑得……
    唉,走罢!
    他走出去几步,又停下,转身往书房挪去,就再瞧一眼,瞧一眼就走。
    书房的门没闭上,还留了条缝,小笔悄悄往里面看,房里有些暗,辨了好半天,才瞧清楚男人背对着门,窝在屋角。
    在干啥啊?
    肩膀似乎微微耸动,再细看,整个人都在抽搐……拼命往里缩的感觉。
    ……他在哭?
    小叶子在哭?
    连一点声音都没有……
    小笔闭上眼,往后退出几步,紧紧抿住唇,他喘着气,走!走!走!不能进去,趁自己没扑过去的时候快走!
    他拎着手里的包袱,几乎奔命似的逃出了后院,拿出整锭的纹银,立即就雇了辆好车。车把式惯常走长途的,跟他打招呼又带上两个走单帮的客人,能帮着一起付点车钱,也好凑个热闹。
    小笔只知道点头,两个单帮客上来他根本没在意,跟他搭话茬他也什么都听不见。他抱着膝坐在马车一角,连马车行起来都没察觉。
    胸前似乎有些痛,是伤口痛吧?
    可是越来越痛,蔓延至全身。
    小叶子哭了。他从不哭的。
    他哭什么,都要做皇帝了,虽然老婆死了,可儿女都还在,到时真做了皇帝,三宫六院,成千个老婆等着他呢。
    他很想冲进去问他,为什么难受,为什么会哭。他想叫车夫停下来,转头回去。
    可是不行,不行,打定了主意了,接下去得为自个儿活了,不管他了。
    可他为什么哭啊,他从不哭的!难道有什么隐情?
    是为了自己?
    一定又像小时候,偷偷地,一个人躲到放旧书的阁楼上哭。用力捣住嘴,不出一些些声响,不让人晓得。
    那时的小叶子九岁,他六岁,阁楼的梯子很陡,他好不容易才爬上去,就看到刚来家里不久的漂亮少爷躲在角落里偷哭。
    他跑过去,拍他,问,你饿了?
    那双带着水的眼睛真的好漂亮,盯了他一眼,垂下睫毛,声音嗡嗡的──不饿。
    那你哭啥?
    他用力抹掉眼泪,说,我没哭。
    你跟我一起玩,我带你挖蚯蚓钓很大的鱼好不好?
    他又看他,看了好一会儿,问,你叫什么?
    可六岁的小笔还没名字,阿猫阿狗随便乱叫,他嘟着嘴反问,你叫什么?
    我是时叶。
    叶?树叶?你是小叶子哦。
    之后,他成了少爷的伴读,取名奉笔。小叶子再也没哭过,是因为自己吧,小笔一直这么觉得。他和小叶子是命定的,谁也离不开谁。他一直这么觉得。
    车把式唱着不知名的山歌,车已经驶出了府城,小笔拉开车帘,往后探看,却不知在探看些什么。
    第二十二章
    太阳渐渐落山,车把式向车上的人提议不停车抄小路,大家凑合吃点干粮,熬得两个时辰就能到栗县。
    小笔没说什么,眼见着马车离官道越来越远,心想,这回是真的要走了,再见不到他了吧?
    不知怎么脑子里都是小时候的事情,而白天看到的缩在屋角哭泣的小叶子的情状也不断交替出现。
    以后再过一年,过两年,过很多年,会不会忘掉小叶子长什么样子?他笑起来的样子,发火生气的样子,在床上舒爽的得意模样,又或是现如今多出来的阴沉凶狠老谋深算的大官样子,会不会忘记呢?
    小笔觉得自己没用,明明想好要重新来过,只为自己活的,过最想过的日子去,可才离开那么点时间,就开始害怕会忘掉心里的小叶子。
    他不想忘记的。无论小叶子会不会忘记他,他都不要忘记。
    如果有幅小叶子的画就好了……留个念想。
    他一个人窝在马车里坐着,也没想着吃东西,浑浑噩噩间就到了栗县,还好车把式有些门道,车子竟然开进了县城,到了他相熟的小客栈才停下。
    小笔想着省钱,不过也不愿住通铺,便跟两个单帮客一起住了一间房。
    一番洗漱,他枕着包袱躺下,听着房间里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他却睡不着。像是着了魔似的,越是不想想,越是要去想。
    他为什么哭,他还有什么不顺心的?还有人要杀他吗?才七、八年光景,人却变得这么厉害,在京城受欺负了?小笔难得心思清明,琢磨了会儿,却又觉得那家伙这些年过得也不舒坦,当官有什么好……不过这些跟自个儿都没关系了,他反复告诉自己,别想了,睡觉,早早地回乡过日子。
    可不成,他翻来覆去,终于腾地坐起,摸着胸前的碧玉蝉,他把脸埋在膝盖里……
    就这时,外间突然有了喧闹声,马匹嘶叫声,马蹄声,夹杂着人声。小笔心里一跳。是他么?难道方家兄弟一直跟着,不会啊,自己离开时,他们都给小叶子赶开去了,不会发现。
    他正思忖,喧闹声更大,竟有人敲起了响锣!这栗县的县城从东到西不过大半里地,这么一阵锣鼓喧天,怕是全镇的人都被吵醒。房里两个单帮客揉着眼睛骂娘,小笔却清楚地听到──
    「小笔,小笔,小笔,小笔──」
    并没别的话,只是一声一声地喊着,声音嘶哑之极,难道是从蕲州府城一路喊过来的?这家伙什么时候变这么傻?
    「小笔,小笔,小笔──」
    小笔发怔,不敢去辨认声音里有着什么情绪,焦急、情切、绝望。
    客栈里斥骂声纷纷响起:「格老子的,鬼叫啥,叫魂呢?」
    「王八盖子的,要不要人睡啦!」
    一众骂声里,老板娘低声嚷道:「客官们,忍着些,是大帅的人马,时大帅在找人,可不能乱骂!」
    顿时,骂声低下去,房里两个单帮客刚才还骂得起劲,这会儿蔫了似的重新躲回被子里,只在嘴里嘟哝:「这当官的大半夜不去抱美人,脑壳坏掉!」
    「小笔──」声音越来越近。
    小笔坐在床上,手紧紧捏住,他真的来寻来了。
    似乎是得知他就在这家小客栈,声音就在客栈门口停下,接着便听到敲门声,开门声,老板娘的咋呼声。
    客栈的小天井里,男人再次大喊:「小笔!」
    你真的不出来么?男人举步走向老板娘指点的客房。决不能分开,决不能。
    没等他走到,客房的门就已打开,长相普通,单眼皮薄嘴唇的年轻人站在门内,神情怔然,望着男人。
    「小笔……」声音极轻,声调软下来,嗓子几乎全哑,身体也快支撑不住,加上快马赶回的三天,他差不多四天四夜没合过眼了。
    小笔看着他,心里一疼,抿了抿唇,说了句:「你瞎嚷嚷什么,别人都睡不了了。」
    男人说不出话,一头扑过去将他抱住。
    他害怕之极,惶恐之极,一生从未如此恐惧,小笔的房间空无一人,包袱也没了,走了。只留他一个人,生不如死,活着等若死去。
    他颤抖着,拼命抱住怀里的人,如果再寻不到他,自己都要发疯。
    「小笔……你别走!你别走!」他支撑不了疲倦已极的身躯,慢慢跪下。
    再想不了什么变通方法,使出什么高明伎俩,他只把头埋到小笔的身前,就好像少时被人欺辱排挤,只有眼前这个人处处帮他疼他顾惜他,他一生人再没别的可留恋,只眼前的最宝贵。
    小笔见他两膝着地,便要将他掺起,这客栈里的人可都看着啊!你可是个大官儿,要存体面的!可感觉到紧抱着自己的身躯簌簌发颤,他的小叶子就像小时候,拱着一颗头拼命要钻到自己怀里,一颗心整个揪起来。
    这是他最爱的人,最宝贝的小叶子啊!
    不是什么大官儿,不是什么皇帝的龙血龙骨,不是郭孝梅的丈夫,不是那对儿女的爹爹,只是他的小叶子!
    他伸出手,轻轻抚他的头发,辨不清是什么滋味在心头。
    「别走!」男人呜咽着,喃喃地说着,「我不能没有你,小笔你别离开我。」
    「你答应过我,这辈子都要和我一起的……」
    小笔当然记得月下的誓言,曾经为这个誓言,他付出了多少?
    他轻声地微带着丝怅然:「是你先离开的……」先违背了誓言。
    时叶,男人抬起头,泪如泉涌。
    「一切都是我错,我错,我对不起你,是我不好……」男人几乎说不出话,他并无立场跪在这里,他连认错的立场都没有,他的错误让他的爱人深陷绝境,生不如死。
    说到底是他自私啊,他咬着牙,他不能没有小笔,没有眼前这个人,他想都不敢想那样的日子。
    他知道身旁还有许多窥伺的眼睛,从小客栈的每个角落探出来瞧着自己这个名动天下的时侍郎、时大帅,但都无所谓了。
    客栈里偷瞧着的人先是被时侍郎的俊美迷了眼,再看这么个高高在上的将军却低三下四给一个年轻小伙子下跪,还哭着求情,都觉得不可思议,更支起耳朵想听他们讲些什么。
    小笔想拉男人起来,他最见不得他哭,从小到大,这家伙何曾哭过,这时候却泪流个不停,难道不怕丢丑,这儿可都是外人啊!
    他心里一阵酸,推他肩,低骂道:「你哭什么,你有我惨么,你哭什么啊!」
    是啊,他的小笔曾过过那样的日子,只这么想,男人就觉得一颗心要活撕开来,是他的错……气喘不过来,他全身蜷起,想不哭,不掉泪,却怎么也办不到,无法挽回,任他上天入地也不能让时光倒流。可是他想要他留下来,自己不能没有他,自己错了,都是自己不好,却无论如何也要留下他。
    他不敢开口,开口就会哭嚎出来,更让小笔生气,自己能惨过他么?
    一时间气梗在喉头,男人胸口剧痛,眼前都冒出金星,他硬撑着,猛地站起,一展臂横腰将小笔抱起,转身就走。
    「喂!时叶!」
    男人将他抱到客栈外,上了匹高头大马,让他坐在自己身前,挥鞭绝尘而去。
    马并不是驶向来路,驶向何处也不知道,不一会儿就出了城。
    两个人都没说话,小笔感觉到身后的人在颤抖,还在哭吗?不放出声音来,是因为自己比他惨。
    男人一手调动缰绳,一手紧紧抱住怀里的人,这样他会安心,他不断调整呼吸,可是做不到,眼泪像开了阀门一样哗啦啦淌下来。
    他忍得够了。从小至大,不管是生身父母时谦和梁初云,还是以为自己是私生子的皇帝,或是时成,郭家父女,莫不都要从他这里谋取些什么。有的把他当成家族的保命秘招,有的当他是维护政权的有用棋子,有的借他实践自己的一生忠义,有的利用他得到权力富贵,有的是想他成为如意郎君,而他自己呢,既然人世间无非如此,他也不会吝惜他们,他会一直往上,往上。
    可是,身前的这个人,遭受过那些后,还是一如往昔,小笔,只有小笔从来只是要对他好,心疼他,可是,从他这里除了无穷无尽的苦难灾劫又得到过什么?
    小笔感到额头上有湿意,知道男人还在哭,心里更是难受,他心疼他,这好像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怎么也戒不了的。如果时叶不开心,他会更不开心。
    在深夜的旷野中,马不断奔驰,小笔望着星空,轻道:「小叶子,你真是混蛋呢,你哭什么啊,你都在做大官,娶了媳妇生了儿子女儿,我……我现在也想过自己的日子了,你就不能放过我吗?……你就是吃定我了……别哭了啦!」
    男人的头窝在小笔的肩膀上,哑着声音,却是小了很多岁的感觉:「小笔,小笔,小笔。」
    「嗯,我在……」别叫了。
    「小笔,所有事你都记得,我都记得,我刚到岭南,心里屈得慌,却不要人知道,躲在阁楼。我忍不住,哭得很惨,结果你上来,拍我,傻傻的,问我饿么。」
    「你个头还很小,只到我胸口。呵呵……」
    「──我当然不饿,我想,至少我不饿,我比很多人活得好。自从那天,你就一直在我身边,我和你待在一起,什么也不用去想,每天都过得开心自在。我把京城,把时家,把爹娘都抛得远远儿的,任谁舍了我也无妨,只要小笔在就够了。」
    他将身前的人搂得死紧。
    「小笔……」男人的声音一度断开,「我错了,我把你一个人留在岭南,所托非人;我得知你堕崖,却不深究,听之任之;我背信弃义,娶妻生子。我罪不可赦。」给自己判完罪,他再说不了话,只手臂仍是抱得死紧。
    小笔也没说话,只剩下风声萧萧,马不知怎地也停了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只是一会儿,也许很久,他其实没在想什么,脑子里并不能再多想些什么,过去美好的,过去悲苦的,他都没想。只是身后这个怀抱,不管怎样,都是让他安心的所在,他就这么待在这个怀抱里,可以什么也不想。
    「小笔……」
    微颤的声音将他唤回,肩膀上不断扩大那片湿热,也提醒他,身后紧抱住自己不放的家伙还在哭泣发抖。
    他心里的滋味真是怎都说不清。
    「我怪你的。」他突然说。
    「你留我在岭南我不怪你。」
    男人屏息听着,只要他肯说话就好。
    「可你娶了老婆,有了儿女!咱们说好的,一生一世,我只有你,你只有我,小叶子是我一个人的。我想怪你,可是我自己也……」
    「小笔,你怪我,是我、是我害了你……我……」
    「是,是你,成叔说你知道了定会嫌弃我不会理我,我死也不信的,小叶子不会这么,可你为什么不来寻我,为何不来寻我,我天天盼你来,后来他们说你被砍了头,连白劝我别死,我琢磨着还要给你收尸,便随他逃出去,谁知道……」
    这是时叶第一次亲耳听小笔说起那段日子,和从旁人耳朵里听来、自己推测猜想或是看到别人类似情形更是决然不同。
    他为何不去寻他,他为何不去寻他。
    那段岁月,他像个活死人一样,在京城里躲过明枪暗箭,替时家留下血脉,和郭家周旋,在皇帝跟前演戏,他已丧失了一切对人的信心。因为,他以为小笔都放弃了他。那他做一具行尸走肉又何妨?
    于是,尔虞我诈,争权夺位成了他的一切,阴暗龌龊之事永无止境,无所不用其极。他甚至做了准备,想忘却生命中唯一的美好。
    但这些、这些就是他放弃小笔的原因?
    就因为这些他让小笔活在地狱里!
    小笔也从来没亲口宣泄,他说着,却也忍不住掉泪,更要挣开这个怀抱,挣不开,便用力往后敲打踢踹。
    男人任他发泄,心下更希望他打得再厉害些,这样心里会稍稍好受一点。
    可只是一阵,小笔却也停下来,轻轻地:「咱们就简单点不行吗?各过各的。你放心,就算我娶了媳妇,那也不能和你比。我心里只有你一个,只有小叶子一个人。今生今世都不变。可我觉得在你身边太可怜,憋屈,难受……」
    男人用力地抓住他的肩膀,手指深深陷入。
    「我喘不过气。我想和你在一起,我想你只有我一个人,我们跟过去一样,可是来不及了,就是这样了。小叶子,咱们是凡人,咱们斗不过老天爷。」
    时叶环住身前颤抖的身躯,轻轻替他擦泪,听着他说着这些话的自己,却彷佛活过来。他一把将他抱下地。
    深深地看着他,看不厌似的。
    「小笔,我明白,你不像过去,现如今你信不过我。」男人举起他的手放到胸前,「不是老天放不过我们,是我做错事,我当年年少懵懂,虑事不周,才害了你。可我心里也只有你,和你一样,只有时奉笔一个人。咱们是凡夫,可老天对我们不薄,你心里只有我,我心里只有你,正因此,我们才要在一起。小笔,我不在乎,你什么容貌,什么身分,以往种种,我都不在乎,只要是你就可以。我也不是因为亏欠你,我要你,我要你在我身边,你不在我身边,我空落落,什么意思也没有。我知道,那夜在客栈伤了你的心,我……我当时是有点气你……」时叶牙咬得紧紧,「我本还想骂你不争气,可我舍不得,你活着,我想,你活着比什么都强。但这些都是我害你,如果没有我,你在岭南自是过得逍遥自在,怎会受这种……我立誓要对你好,照顾你一辈子,却背信弃义……」
    时叶几乎是虔诚地望向小笔。
    「小笔,别走,你信我。此生此世,永不相负。」
    不知何时,小笔闭上双眼,是,小叶子总能知道他想什么,吉祥客栈的那夜像根刺扎在他心上,他和儿女相拥的一幕像鞭子时时抽打他。
    他哑着嗓子:「我若不答应呢?」
    男人几乎立即将他箍紧:「我绝不会放你走。」看了看他神情,又速速加了句,「跪下求你,抱着你大腿求你,哭得稀里哗啦求你,你走我就不吃饭饿自己。」
    小笔哭笑不得,遇到活无赖了。
    这还是他的小叶子吗?这不应该是他的说辞口吻吗?可听他要饿自己,看他那副邋遢模样……
    但他嘴里仍是没好气:「饿死你活该,关我屁事。」
    「真的不心疼我?我都瘦了很多了。」男人竟然变本加厉,撒起娇来。
    「你这是欺负人……」小笔「砰」一拳打在他肚子上,挣脱他怀抱,往后跳开。
    其实这拳根本没用多少气力,可时叶却立刻抱着肚子、一副很痛的模样,嘴里刚想添几声「痛呼」,才抬头却停住,他怔怔看着小笔,一时忘语。
    似乎时光倒流,他的小笔还是喜欢揍他肚子,得逞了便歪着头笑嘻嘻盯着他,一脸的得意,自己表现得越痛,他便越得意。
    小笔果然便是歪着头瞧着龇牙咧齿装痛的男人,那瞬时,却似乎什么都忘了,只是想这么做,便做了。
    时叶痴痴地喊了声:「笔……」
    小笔鼻头一酸,冲过去又是一拳,却用了力,再一拳,毕竟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一拳拳揍在男人的身上,生疼。
    男人任他打着,手伸出摸他的脸,在他眼里,这是世上最美的人。
    他抱着他,亲他,柔软的双唇,泪水滑落濡湿的脸颊,皱起的鼻子。
    再没任何声音,两人的世界只剩下他们彼此。
    月光似银,笼罩着两人一马,荒野寂静,过往的一幕幕飞快地在小笔脑中掠过。
    他听着男人胸中怦怦心跳,突然笑了。
    「我遇到小叶子,快乐的日子总比受苦的日子多。我们不要对月誓言,我害怕。我们便高高兴兴在一起,若我不开心,就会离开,你别再拦我。」
    男人拼命点头,更心切地亲吻他,恨不得将他揉到怀里,融为一体。
    我会让你快活一辈子,每一天都高高兴兴。
    「我不要写大字。不要抄论语。不要再吃药。」
    「好,都好。」
    男人再把他抱到马上,轻晃缰绳,却也随着马儿走,并不管去往何方。
    更深露重,小笔有些冷,缩在男人怀里。
    「你不冷?」他轻问。
    时叶正欣悦万分的当口,佳人在怀,看什么都顺眼,别说这并非寒冬腊月,就算冰天雪地,他也是浑身火热。
    下身微微前挺,抱住小笔的手一紧:「你说呢?」
    小笔没吭声,头却往下垂,手肘猛一后推,男人立刻「哎哟」一声。可呼痛的同时,手里可不停歇,已经插到对方的裤腰里。
    「小笔……」
    「不要。」
    「小笔──」
    觉得撒无赖好用对吧!
    小笔恨恨道:「我不高兴。」不高兴就走!
    男人一僵,随即却抱得更紧,手也肆无忌惮动起来:「你会高兴的,嗯?」
    「你混蛋。」
    「对,我是混蛋,你是小蛋。」时叶的手正摸上小笔的两个蛋蛋,技巧地揉捏搓摩,再加上暧昧流氓的话语,小笔有些招架不住。
    「呸呸呸!越老越不要脸。你是大元帅!」
    「我老了?嗯?说我老……」
    马停下,小笔被男人抱下来,披风铺在草地上,人被压住。
    幕天席地。
    小笔望着满天的星星,苍穹下,人是如此渺小。
    可同时,他又真切地感受到身上的体温,鼻触间都是他的小叶子的味道。自己的心和上面就是他的心,怦怦,怦怦,那是小叶子的心跳声,是在为他跳……
    老天爷,真的要给时奉笔吗?真的要给我了吗?
    我能够拥有吗?
    那一瞬,他浑身战栗,突然间的,眼泪涌出来。
    时叶心疼,心酸,可他却明白他。明白他的小笔。
    他握着他的手,是的,是的,我们拥有彼此,再没有谁能从你身边夺走我。再没有人能从我身边夺走你。就是老天也不行!
    他们,脱着彼此的衣物,赤身相对。
    小笔拼命地抱着男人,而他的小叶子比他更用劲地回报,接吻。轻浅地,深入地,纠缠地。
    男人恨不能将身下的人永远嵌入自己身体,他狠狠地侵占,刺入,抽出。再刺入,再抽出。
    月光下,这是亘古以来的仪式。
    小笔吟哦细吟,尖叫高喊,身内一波波淹没他的快感正是他最爱的人给予。
    他咬着男人的肩膀,舔他的耳朵,舔他的脖子,和男人一样,他也完全知道他的喜好,他的敏感点,他的所有。
    时叶被点燃了,疯狂地耸动,希冀那种极致的节奏再不停下。
    不知何时,才停下来。停下来,又开始……
    最后,是日光照上他们的脸,相拥的两人才慢慢醒转。
    起身时,才发现,彼此披散的长发也紧紧纠缠难以分离。
    时叶替小笔穿上衣袍,亲他脸颊,轻轻道:「你看,老天爷都知道咱们是结发人。」
    望着依然打结纠缠的发丝,小笔笑[眼:「呵呵,小叶子是娘子,时奉笔是夫君。」
    男人一怔,额头抵上他的额。
    谁是天谁是地,谁是郎君谁是妾,管他呢。
    他抱着小笔,飞身上马,豪情溢胸,他仰天大啸,只觉得天大地大,这时才是活着。
    君王将相,功名利禄,皆为尘土。
    骊王,平乱,篡位,朝廷,宫阙,去他的吧!
    反倒是,身前的小笔还惦记着,男人的那双儿女。自己以后可又要当爹又要当娘,唉……
    尾声
    半年后,骊王夺位,旧皇退位为太上皇。三年后,薨。
    太上皇的三位王子只保全了襁褓中的小王子。
    据闻,骊王之所以能顺利登基,与时承运时大将军有莫大的关联。
    但是,令人称奇的是,骊王临朝后,时侍郎、时大将军却因其妻郭氏自缢,心伤难抑,辞官隐退,不知所终。
    番外
    过年
    时叶在切卤肉,窗外「砰砰」的鞭炮声零碎地响起,还夹杂着孩子们的叽叽喳喳叫嚷声。
    搬到这个岭南小城已经三年,他并没打算隐居山野,因为小笔喜欢热闹。
    手上钱财不少,他买下几十顷良田,也开了几家商铺,安心做起小老板、小地主。家里除了两个孩子,还雇了两个短工,帮忙洗衣收拾,不过平时并不住这儿。
    独门独院,四个人住刚好。
    「兔崽子!看你往哪儿跑!」
    他听到小笔大叫。
    他笑。
    那大孩子正跟俩小孩子一起抢鞭炮。
    卤肉切完,拿出腊肠,准备炒菜。看看菜色,晚上应该挺丰富。方志兄弟晚上也要来凑热闹,那两人怎都不愿离开,只能随他们了。
    他正抡着铲子翻炒,余光瞥见一只手伸向卤肉盘子,这只手缩回去,另两只小手又伸过来。
    摇头:「洗手了没?」
    「啊!洗了洗了!」大的抢着回答,两个小的连连附和。
    再摇头,明明刚放过鞭炮,手爪子都乌黑黑的。
    他将菜盛到盘子里,回头看向满嘴包着卤肉嚼得欢的小笔,伸手替他将嘴边的碎肉末摘掉。
    时枫戳戳弟弟的腰眼,伸伸舌头,时璧还发怔,就被姐姐拉着出了门。
    「笨蛋咧,阿爹又要和阿叔玩亲亲。」时枫皱着粉嫩的鼻子。
    时璧摸摸头,跟姐姐一同坐在石阶上。
    要过年了,可是这里根本不会下雪,天还是很暖和。
    「阿叔说岭南什么都好就是不能堆雪人了。」
    「可是,以前也没堆过雪人啊……」时璧小小声。
    时枫瞥弟弟一眼,是哦。以前……
    自从从原来的家搬到这个很热很热的地方,大家都跟原来不一样了。她都快忘了以前是什么样子。
    只记得父亲不苟言笑,整天板着脸,母亲整日价做规矩不准这不准那。
    然后,有一天,管家公公跟他们讲母亲没了,外公也没了。
    她猜想大概是外公出事了,父亲也失了势,他们全家逃到穷山僻壤避难来了。
    他们的家变小很多,没有仆人伺候,不用讲究那些规矩,每天饭桌上的菜也不是几十盘地端上来。
    但是,也没什么不好,自从到了这里,阿爹就不是原来的父亲了。
    原来天下最英俊的父亲是会笑的。
    而且经常笑。
    他高兴起来会背着阿叔,两手夹着她和弟弟满院乱转,他会带他们去河里抓鱼,会给他们下厨做饭,会教他们念书。
    她喜欢这样的爹爹。
    她也喜欢那个能管住爹爹的阿叔。
    他们家阿叔最大。
    男人可不知道自己女儿正在琢磨自家的父亲和叔叔,他一边捏摸着小笔的脸颊,一边琢磨着怎么做韭菜盒子。小笔毕竟在北方待了那些年,这会儿吃多了岭南菜又开始惦记饺子、烙饼了。
    得把他再养胖点儿。晚上抱在怀里还是瘦骨嶙嶙。
    晚上年夜饭,方志坚持带着自家媳妇儿和兄弟坐在旁边的小桌。
    菜式并不复杂却色香味俱全,鸡鸭鱼肉都有,方志吃着前主子时大将军亲手做的菜,心里就像敲着小鼓,屁股底下好似有钉子,怎么都坐不安稳。
    那个脸色温和、时不时给身边年轻男子夹菜的俊美男人,时不时一笑,笑起来美得不似人间颜色的男人,就是京城里的冷面煞神时承运?
    就是他方氏兄弟杀人谈笑间的前主子?
    方志直愣愣瞧着,差点看傻了,还是他媳妇暗里戳了他一下,才醒过神,忙擦擦额头──英雄难过美人关啊,也不对,他家主子才是美人,小笔大人算不上美人吧……
    小笔啃着鸭翅膀,眼里看着糖藕,心里却惦念着韭菜盒子,小枫说他爹偷偷做了不少啊。
    他朝时枫眨眨眼,小姑娘甩个眼神回去──肯定有!
    时叶看在眼里,暗自好笑,摸摸小笔的头:「就去弄,你吃慢点儿,留点肚子。」
    「我帮你!」小笔笑[了眼,兴冲冲站起来。
    男人忙按下他,要是这个宝贝帮忙,这晚上怕都吃不上。
    「哎,这灶上的事儿还要爷们儿来做,我去就行!」方志媳妇说着便要上灶间。
    她是岭南本地人,嫁给方志不久,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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