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五章 走马灯

    泣血之书被季遐用小刀刺穿,此刻重新打开,季遐看到书中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
    扉页处,仍然是那只眼眶流血的小丑,季遐正是因为手贱把这个东西给小别致看了,所以才发生了刚才的那场战斗——回头想想,只能说是手贱惹的祸。
    不过季遐及时反应,在梦中用刀刺穿了这本书。
    此刻看到,‘泣血之书’上有一道刀痕,书中的小丑也在画中倒地,好像真的因为季遐的一刀而死了一样。
    季遐一页页翻了过去,就看到每一页的画面都发生了变化,小丑躺在地上,纸上的刀伤在流血,已经变成了死人一个,书页不断翻过,只有它身下的血泊逐渐扩大,最后被埋进了一个写着r.i.p.的坟墓里……
    直到看完,也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不过季遐收起书,却看到刚才放着书的地方飘着一颗符文。
    却是一直都与被刺穿的‘泣血之书’重叠在一起,实际上应该就在书被刺穿的那个地方。
    原本它被书掩盖着,或者说与书被刺穿的位置完全重叠。
    在季遐将书捡起之后,才让它暴露了出来。
    而这个东西……
    是‘诡舞者’。
    季遐一眼就认了出来,并看到了符文上标志性的血色的眼睛纹路,看起来是符文的碎片,而且是符文的补充碎片——就像是‘御寒狩猎者’与‘复苏狩猎者’一样,是本来属于同一个符文,但是能够互相组合的碎片。
    与记忆中不同的是,这次得到的‘诡舞者’的颜色不太对劲。
    表面上像是褪色的布料一样,并不是与之前一样的鲜红色,反而有一些细微的褪色痕迹。
    不过季遐找到我之书对比了一下,并且感觉到这确实就是‘诡舞者’,也没有疑虑,直接伸手吸收。
    果然感到,这枚诡舞者被他的手指吸引,被成功吸收之后,与‘诡舞者的幻觉模因’融合在了一起。
    并且在这一瞬间,对季遐进行了某种启示,季遐几乎是瞬间理解了它的用途——
    我之书上显示,它的名字叫做‘诡舞者的支配模因’。
    也许是这枚褪色符文的特别之处,季遐在将它吸收之后,自然而然地知道了它的作用。
    它的用途同样是‘恐惧’,力量比第一枚符文更大。
    不只是如第一颗符文碎片那样,能够用自己的恐惧来隐藏自己的身形。
    而且可以收集别人的恐惧。
    比如刚才的梦中,季遐自己就是个活生生的反面例子。
    他从梦中醒来,被小别致吓唬了一顿……虽然表面上很冷静,但心里确实怕了。
    然后就被这颗符文碎片吸收了大量恐惧——这些恐惧就是小别致控制他梦境的根源。
    哪怕是季遐很快反应了过来,一刀毁坏了泣血之书,之后小别致已经无法收集新的恐惧了。
    但是即便如此,旧的恐惧也未能消解,季遐之所以看到体型巨大的小别致从房间外冲进来,就完全是一开始的时候、被小别致吸收了他对门外怪物的恐惧,并且利用这种恐惧,将他从家里追杀到了天上星河。
    最后要不是季遐用‘弓目’看破了它的幻影,可能它那种虚假的巨大体型还能继续保持下去,并且继续用来攻击季遐自己。
    当然,现在才明白其中原因,确实是有点晚了。
    季遐合上书,将东西收了起来,心中却高兴不起来。
    他没法进入别人的梦,也不擅长操纵恐惧,现在看来,这颗符文虽然厉害,但好像只能让小别致拿来对付他,落到了他自己手里反而不见得有用……
    相比之下,反而是刚刚获得的星河之弓更加有用一些。
    不过这把弓似乎只有刚才的星河里才能直接使用,现在留在他的脑海里,却如同那些设计图一样,变成了一些奇怪的知识,没法直接拿出来用……
    算了。
    总之既然有了就先拿着,而这一战打完,季遐更头疼的是满地的狼藉,这次和小别致打起来完全是意外,收获再大,麻烦也只会更大;马上就要参加物业活动了,但是他连手机都没了。
    说起来现在几点了?
    季遐想找挂钟,结果只在碎片当中找到了挂钟的破碎表盘。
    不过他取出已经损坏的表盘之后,却又在下方碎片中看到了一缕金色。
    却见,一些蒙尘的碎片下,是一副金光闪闪的骨骇——那小别致的骸骨。
    它维持着死时的样子,身体却变成了发光的金属,光芒比小炉子的骸骨还要更强一些。
    啧。
    一家人还真是整整齐齐啊,不过想了想也挺可怜的,季遐摇了摇头,想着要不要找个地方把这俩怪物给葬了。
    虽然尸体看起来好像有用,但把人家的尸体拿着盘也怪渗人的。
    季遐想着,从杂物堆里找到了装着小炉子骸骨的袋子。
    本打算把尸体收在一起,但随着两具尸体逐渐接近,金光仿佛在互相呼应,变得非常强烈。
    季遐继续靠近,光明变得刺眼而灼热,等到他意识到不对,想把两具尸骨分开的时候,金光已经强到无法直视,而两具尸骨也仿佛产生了某种变化,黏在一起分不开了……
    这啥啊,核聚变吗?全剧终了?
    季遐捂着眼睛,被白光吞没。
    然后一些信息映入眼帘,这是突然开始走马灯了吗?
    却见,春天的原野上,一个小眼球与另一个小眼球一起开心奔跑。
    两个眼球逐渐长大,负担起了生活的责任,公眼球对母眼球说道:
    “等我在天上找到了工作,就回来跟你结婚。”
    母眼球等了很多年,公眼球终于回来了,于是两个眼球组成家庭,一起来到好运小区,公眼球赚钱养家,母眼球在家做主妇,有一天,公眼球对母眼球说:
    “还记得我们相遇的那片原野吗?我突然想回去看看,等我送完手头这批传单,我们回去那里旅行吧!”
    季遐看到这里,感觉到有些不想继续看下去了。
    说起来这是怎么回事?他感到自己好像是看到了这俩眼球怪生前的记忆,能换台吗?
    不过还没等他搞清该怎么离开这段记忆,突然眼前的画面一闪……好像真的换台了。
    画面回到了一片清冷的山坡,最初的原野。
    原野上的生机早已凋零,天空被阴云填满,北风吹着雪花,钻进了一座荒芜土丘地下的破败洞窟。
    山洞里,盘杂着枯萎的树根,堆积着经年累月的淤尘。
    不过就在枯萎的树根之中,一个仿佛与泥土化为一体的枯瘦人形突然惊醒。
    他逐渐醒转,打了个响亮的呵欠,舒展身体,抓耳挠腮。
    却突然惊觉,发现了什么。
    连忙用漆黑缺指的双手摸向了空洞的眼眶,急得卡出了一口痰:
    “呃……咳咳,我……我眼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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