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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罗默的半生(一)

    我叫罗默,出生在长川城,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城市。
    父母都在客运公司工作,虽然只是普通家庭,但是在周围伙伴里,我的家里算是最殷实的了。
    “默哥儿,你每天都起这么早吗?”小强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因为想要和我一起晨跑所以被我早早的叫起来。
    “嗯,赶紧吧。”罗默对着还打着哈欠的小强催促道。
    晨跑完了过后还有许多事实要做呢。
    “好!”
    小强的个子隐隐的要比罗默高一些,但仔细看过去明显不如罗默强壮。
    长川城的城间小道甚至还有泥泞的小道,昨夜下过点小雨,所以跑过的时候还需小心。
    罗默对于这种情况已经轻车熟路,小强就要稍稍生疏一点了,跟在罗默的后面还是弄了裤子上不少泥泞。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跑着,清晨的阳光下,身体也逐渐长大。
    小强虽然性子比较懒,但是有着罗默带动,也是坚持了两年,日复一日。
    两个年仅十一二岁的小孩已经长得有一米三四的高,比起寻常的同龄人要高壮不少。
    两个人躺倒在乡间的草坪上。
    “默哥儿是要去读中学了么?”
    “嗯。”
    考入帝国学院,这是罗默一直以来的梦想。
    “像默哥儿你这样的人,就算到了帝国学院也会闪闪发光的吧。”
    罗默没有回答,静静地看着天空,虽然他也这样想,但是说出来就太大言不惭了。
    过了一会罗默才问道:
    “你不去吗?”
    “不去了,我老爸的病再去干重活的话估计就等不到我给他养老送终了。”
    “默哥儿你走了以后,我打算试试看去找个挣钱的活计。”
    帝国规定的合法劳务年龄是14岁,但是在长川这样的小城市,六七岁开始做工的都有不少。
    小强的老爸是做建筑工程的,运儿背,从八九米的架子上摔下来,虽然还动得,但是也落下了病根。
    罗默有些伤感,毕竟这是自己最好的玩伴。
    “默哥儿以后学了魔法,当了大官记得回来带我飞啊!”
    小强明显也心有不甘,但是十二岁已经是到了该懂事的年纪……
    “嗯。”
    ……
    “小默啊,你去了学校就安心学习,需要钱的话就更家里说,我们家里虽然穷……”
    “还有啊,不要攀比,和同学打好关系……”
    “记得每天按时吃饭,按时睡觉……”
    老妈总是喜欢唠叨一些有得没得,临别之前还不忘记给罗默再嘱咐一遍。
    老爸瘦高的身子站在老妈身后,只是对着罗默点了点头说道:
    “不要懈怠。”
    中学是在长川城附近一个更大的城市,学校进行的是寄宿制,每一个学年只有有个把月的活动假期,这是罗默第一次离开父母这么长的时间。
    头一年,罗默听老妈的话,和同学们打好关系,交到了四五个不错的朋友。
    第二年,只剩下一个了。
    到了第三年,就再没有了。
    宿舍——教室——图书馆——宿舍。
    这样的生活不止是罗默一个人,但是喜欢这样生活都少有结伴的。
    越是知道世界有多大,就越要强迫自己去努力。
    六年的中学生活过去,罗默的基础知识已经超过了学校里大部分的老师,而这样优异的成绩,再加上罗默的魔力天赋也很不差,想要考到帝国学院并不算难。
    再回到长川城,小强已经在去年结婚,儿子都满月了。
    许久不见,小强和罗默说话也生疏了许多,嘴里虽然还是“默哥儿”的叫,却也多了几分拘谨。
    老爸老妈虽然才四十岁,但是也渐现苍老之色,老妈原本是做的客运前台,上了些年纪再加上平时节省所以形象上还要更苍老一些。
    也是这一趟回来罗默才知道,老妈已经被辞退了。
    这让罗默不禁想起了多年前因为家里的情况选择不去上中学的小强。
    如果未曾见过光明,我就可以忍受黑暗。
    就算家里无法支持自己走下去,罗默也绝对会走上冒险者或者秘密警察的道路。
    好在几个月前,就有一个名叫[自强基金]的组织联系上了家里,愿意无偿为罗默提供进入学院的学费和生活费。
    那时候罗默还不知道,所谓无偿的,才是最贵的。
    长川城距离最近的帝国学院分院是在一个名叫赫拉提普的大城市,但是[自强基金]为罗默争取到了更好的条件,可以进入到诺克斯巨城的分院学习。
    在分院有一年的预备役,如果表现优异就可以进入到帝国学院的总校。
    在学院里,罗默终于感觉到了吃力,学院里的每一个学生都是从千万人中层层选拔出来的精英,想要争取到进入帝国中心学院的名额更是难上加难……
    好在罗默成功了,无论是天赋还是努力,罗默都尽可能的做到了极限,这一年里,罗默甚至没时间给家里回过一封信。
    直到确定了进入中心学院的消息,罗默才大喜过望的申请假期回家报喜。
    至此,罗默已经做到了一个平民学生的极限,而罗默的好运似乎至此耗尽了。
    混血。
    顾名思义就是在血脉里夹杂有其他种族的血脉。
    在旧时代结成同盟的七个人类种族被称为“七色之盟”,这七个种族的特征分别为:褐瞳,金瞳,白眼,红发,赤皮,苍爪,金面。
    而这七个人种共同构成了最初的“人类”,而后的千年里,人类的势力不断壮大,逐渐成为了大陆最强大的种族之一,而人类原本的七色族群也逐渐的融合到了一起。
    但同时,许多势力不足被毁灭的类人种族,些许有这人类血脉的种族也逐渐被人类所容纳了进来,这也就是如今所说的混血。
    除去七色之盟以外的其他血脉。
    在诺克斯巨城时罗默因为一直在蒙头苦读,再加上诺克斯算是比较偏远的巨城,所以罗默还没怎察觉。
    但是来到中心帝国学院以后。
    混血似乎天生就低人一等,虽然大家都不会直接说出来,但是那种写在眼神里的鄙夷却怎么都收不住。
    不过罗默倒也没有灰心,反正罗默一路上也没有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
    只是,平民出生的罗默虽然足够努力,但是在帝国学院里并不是努力就足够的。
    能够到达这里的,天赋都是万中无一的精英,勤奋大家都有的品质,真正开始拉开差距的,是能够争取到的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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