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
我站在松软的花圃里左踩踩右踩踩,上摸摸下摸摸,始终没觉出什么异常。
“有味道。”一旁的燕柳忽然道。
我漫不经心地折了一枝花放在笔下嗅着:“……花香嘛。”
燕柳摇摇头,蹲在地上伸手摸索了一阵,拔下里面一枝最大的花魁,动手刨了起来。不多时,他似乎触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用剑一撬,那块硬土便剥落下来,露出里面金灿灿的一角。
土粒被尽数拨开,一排排码得整整齐齐的金锭子暴露在了月光下。
燕柳抬头看我,我直愣愣地看着那一排排。
――王悲卿是把国库搬来了吗?
我抽搐,抽搐,再抽搐,两眼瞪着脚下那金光闪闪的东西,稳住了自己的身子。
若不是自己早就无欲无求,常人盯着这些东西总归要发昏一会儿才是。
我看了看这里,又看了看旁边,有点啼笑皆非。
当日闵京犯糊涂时曾在这里刨坑,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刨到这个位置了,可谓造化弄人。
真亏那老狐狸能想到把银子埋在这个地方。以前闵京混沌时他自然方便出入御花园,现在闵京一清明,他再没那么轻易大手大脚地随地乱逛,也便顺其自然,先让自己的宝贝疙瘩们睡在御花园里了。反正单他手里的那些,就足够他全家好吃好喝几辈子。
闵京查来查去,怕也想不到那些银两就埋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我们查来查去,几乎把京城的地皮掀了个遍,也没有想到这个地方。
燕柳观察着花泥松动的痕迹,抬头朝某个方向望去:“……还有。”
我一愣:“哪里?”
燕柳顺着那经过风吹雨打、几乎看不出什么的痕迹,一路进了内阁。
内阁空荡荡的,没有白天的压抑与紧张,脚踏在地上还能听到房梁上传来的回音。
燕柳在王悲卿内阁首辅的位置上踩了踩,又贴在上面仔细听了听,肯定道:“空的。”他说罢拔下腰间的剑,找出地上一丝缝隙,把那块地皮掀了起来。
又是一排码得整整齐齐的、金光闪闪的东西。
我蹲下来捡了个锭子放在手里掂量着,放到嘴边咬了咬。
――正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老狐狸呀老狐狸,这下你可算栽了。
……
第二天皇上斩了两个花匠,王悲卿那撮白胡子不停地抖着,我和灵图站在群臣之中笑得分外磕碜。
又过了两天,皇上清理御花园,从深深的土地下挖出一具白骨,白骨腰上有御赐的腰牌,还有一方血字遗书。原来此人是先帝恩师,三公之一,在多年前的内阁之争中被王悲卿谋害,沉尸花底。
皇上大怒,撤去王悲卿在朝中一切官职,命锦衣卫速到王府捉人――诛九族。
我和未被牵连的群臣大呼皇上圣明,个个笑得不怀好意。谁都知道尸骨是闵京自己埋的,血字遗书是闵京伪造的,可谁都假装不知道。
王悲卿丢盔弃甲,带着大老婆小老婆跑了,留下若干家丁待在王府里大眼对小眼。
慈祥的闵京放了那些家丁,又把朝中王氏庇护的群臣拉出去砍了,却迟迟没有对张氏父子下手。这会儿的闵京就跟那逮到耗子的猫似的,反正已经擒住,不多玩一会儿怎么好意思让它死。
我和群臣再呼皇上圣明,冷眼看着锦衣卫把个个高呼冤枉的大人们拉下去挨个杖毙,看着那血流满石阶。
自作孽,不可活。
……
王悲卿千算万算,没算到张庚寅和张向淮的的确确是两个笨蛋。
我再怎么鄙视他们,也没想到这两个笨蛋居然胆大到如此地步。
他们俩居然二话不说地合谋干掉了王悲卿。
当得知王悲卿的尸体在京郊一棵歪脖子树上被找到时,我心中其实是有些怅然的。
他爷爷的,你王悲卿在朝中专权数十年,凭着假皇帝的位子弄死了多少清官清吏,死得这么容易是不是有点对不住被你折腾了十来年的闵京和没了爹的本尚书?
说不是张氏父子干的,谁也不信。王悲卿求生欲极强,自杀根本没可能,有机会摸索到王悲卿的逃跑路线、干脆利落地除掉他的,便只有愚钝鲁莽、岌岌可危的张家。
其实张庚寅也够可怜的,原本就年老,除了钱也没什么念想,当太后的闺女死得不明不白,王悲卿为了自保还不准他们讨说法,心里一定恨死王悲卿了。这下正好,他们一定以为干掉王悲卿就是死无对证,笨得相当可爱。
不过话说回来,王悲卿活这一辈子算是值了。百姓茶余饭后的闲话总少不了这位英明一世、却死得如此凄凉的阁老,本朝的奸臣传里也少不了他浓厚的一笔。
四月初六,张庚寅暴毙家中,临死前交代了自己与西林党的全部贪污罪证,皇上下令抄家,一把老骨头死无葬身之地。
六月十五,张向淮逃窜至瓦剌部,被绰罗斯氏首领仲颜帖木儿砍下首级归还天朝,两地更加交好。
皇上摘除张太后谥号,将尸骨迁出皇陵扔到乱坟岗,下令换血朝廷,清整吏部,严查张王两家姻亲之咎,京畿地方受牵连官员多达五千,翰林院重新编撰史书,将这一年的历史记做“西林之狱”。
一场闹剧就这么落下帷幕。
……当然,这其中也有几个小插曲,对皇上来说微不足道、对我却是致命一击的小插曲。
作者有话要说:
☆、46
王悲卿出逃的第二天,我跟着花枝招展的苗恩进宫见皇上。
闵京不再将我拒之门外,好似全然忘了当初在养心殿发生的事,看见我也只是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蓝尚书,今次辛苦你了。”
我做出一副忠厚的姿态,在他面前深深地俯首道;“为皇上分忧,乃微臣之幸。”
闵京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头。
我知道他素来讨厌我虚伪的样子,就努力使自己看起来更虚伪。君有君之道,臣有臣之道,我们本就应该如此相处。
“皇上,臣有一事相求。”我低声道,“嫣王尚在狱中,不知皇上可否……”
“他还在里面?!”这下惊讶的却是闵京。
我默然不语。
苗恩在一旁候着,情绪掩在浓厚的妆容里。
抱着熟睡的闵兰走出那黑漆漆的牢狱时,天还亮堂,外面候了一干锦衣卫。
他们容颜冷漠,身姿挺拔,一个个像铁柱一样屹立在我们面前,成排的飞鱼服看得我眼花缭乱。新任的锦衣卫指挥使从里面走出来,面无表情地朝我作了一揖:“圣上旨意,命我等保护嫣王,为免不便,尚书大人还是速速请回吧。”
……我把闵兰放在床榻上,点燃炉子里安神的熏香,伸手抚平他在睡梦中紧蹙的眉头,有些失神地看着他风华绝代的面容。低下头亲了亲他浓密的眼睫,我起身回了尚书府。
我知道闵京的意思。
如今他想将我和闵兰彻底分开,并非难事,我亦反抗不得。
王悲卿的尸体找到后,他就将我软禁在了尚书府,撤去府里的一干家丁,连胡伯也被他打发回了乡下老家。知赏被召回宫中与自己待嫁的两个妹妹一道住着,红袖作为少数的几个丫鬟留在府中。一时间院里逛着的、门外穿梭的,尽是一排排的飞鱼服,府内阴森如刑狱。
锦衣卫们盯得太紧,燕柳只能在暗处看着我,不能和我太为亲近,亦不能有任何越矩。有时夜里睁开眼睛,他安静地躺在我的怀里浅浅地呼吸着;到了白天万物苏醒时,他又在早雾中不知所踪。
嫣王府内,闵兰大病了一场。
起初听闻这个消息时,我是有些惊愕的。毕竟在我的印象里,因着闵京的疼爱,闵兰的身子调养得极好,自小便没生过什么大病,即使不小心着了凉也总能很快,这么突然地患病还是头一遭。或许是在狱中积压的郁结之气损了他的身子,也指不定是因那里的简陋受了风寒。
宫中的御医成群奔赴嫣王府,诊断开方忙得焦头烂额,却总是无功而返。闵兰成日昏迷不醒,没有人知道缘由。
不出几日,闵京在砍了几个庸医后终于慌了,下令把我从死气沉沉的尚书府放了出去。
我天天去府中陪着闵兰,望着他昏迷中的睡脸,仍是失神。
心在一阵阵揪疼,我居然有了深深的恐惧感。前两次的失去还历历在目,我已再承受不起。
“景郁……”当那个熟悉的温润声音再次响起的时候,我紧绷着的心总算是放松了些许。
悉心照料几日,闵兰的精神总算好了起来。他撑起身子端坐在床边,手里捧着热好的药羹朝我温和地笑着,虽然看起来有些憔悴,倾城的姿容却丝毫没有因病痛而亏损。
我看着他多了几分棱角的脸庞,叹气道:“万一你有个什么意外,我可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闵兰啜着药羹,瞥着我道:“阎王不肯收我,说若我就此离世,某个没良心的谁谁一定夜夜笙歌流连酒色,全然忘了嫣儿。”
“……哪有的事。”我略有委屈地嘟囔道。
闵兰微微一笑,喝完了手中的药羹。
放下碗,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正色道:“景郁。”
我忙应道:“怎么了?”
“我要走了。”
我闻言一怔,便了然笑道:“想出去走走是吗?我也正有此意,等西林党的事终了,咱们一起去游遍天下如何?听说杭州的名景……”
闵兰摇摇头,无比认真地望进我的眼里:“我是说,我要走了。”
“……走?”一瞬间,我仿佛丧失了所有情绪,“你要去哪里?”
闵兰低着头,声音微小而清晰:
“去一个没有你的地方。”
……
“景郁,我比谁都清楚,这场病是我心中的魇。”闵兰阖眼靠在柔软的榻上,平静地捂着自己的胸口道。
“魇?”我愣道。
他睁开眼睛,直起身淡淡地看着我道:“景郁,你拥有过无数的枕边人,可你爱的究竟是哪个?”
我握着他的手蓦然颤抖了起来。
不知为何,我有些害怕听到他接下来的话。
闵兰将自己惨白的手从我手中抽出来,摸上我的鬓角,接着道:“你不爱我,不爱燕柳,甚至不爱白水莲……你自始至终爱的,都只有皇兄一个人。”
“我……”
“于我,你是疼宠;于燕柳,你是欣赏;于白水莲,你是怜惜。”闵兰的话里透着笃定,苦笑着道,“白水莲死的那天,你的心就死了;皇兄死的那天,你整个人都死了。现在的你,不过是当年那个蓝玉烟残存的意志罢了。”
我被他这句话径直砸懵,脑海里一片空白,半晌没回过神来。
闵兰的手从自己胸前渐渐滑落,缓缓挪向了我的胸口。“我曾经说过,我的心意是罪,而你不该遭受这份罪;可你对故人的怀念又何尝不是罪?我又为何要遭受这份罪?”
他的笑始终带着几分凄然。“痛苦的时候我也想过,杀了你吧,让你和皇兄在九泉之下团聚,我依然在上面做我的嫣王,安之若素地娶妻、生子、世袭,不用折磨自己羸弱的身,不用揣摩你枯朽的心,从此只为自己一个人而活。”
……
天色慢慢黑了起来,我为他拉好薄被,轻声道:“嫣儿,喝完药就……睡一会儿吧……”
作者有话要说:
☆、47
很久以前我问过闵兰,这辈子都想做些什么?
闵兰说,只想做一逍遥闲王,无功,无咎,无情,无忧。
那时,我和闵玉都还年轻,胸无城府亦无大志,只成日泡在一起,觉得闵兰如此过活也没什么不好。做庸王,做庸臣,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实是美事。
夜半惊醒,身边没了闵兰,只余下床头一只空了的药碗。
我披衣起身,余光瞥见桌上多了一壶酒。早在十几年前,闵兰刚学会酿酒时就存起来的珍贵花酿。
看见那壶满是陈年痕迹的美酒时,我蓦地就悟了。
――闵兰的忧心。
我成长到这般岁数,许是在朝中逆来顺受得惯了,性子也很是温吞,从来不会拒绝任何一个人的情,他们要入我心,我便欣然请入。
闵兰知道我心里的那个影子。
闵兰知道我对他那浓浓的歉疚与负罪感。
闵兰知道我其实并非滥情,并非能容得下许多人。
我与他的情意更深一些,心中的内疚和不安就更多一些。
他始终不忍冷观,却无可奈何。
或许只有我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怀念与失落的同时,心中的缝隙才会越来越少……
“需要我把他追回来吗?”很久,房梁上落下一句轻飘飘的话。
我打开黑沉的壶盖,任那花酿的清香弥漫了整间屋子。“不用了。”我拎起那只形状纤雅的壶,对着壶嘴猛灌了一口,却在下一刻踉跄着吐了出来。
满满一壶,充斥着苦涩的酸水。这壶酒,早不知在哪年哪月酿成了错。
我好似无知无觉,笑了一下就继续灌了起来。
闵兰,我的嫣儿。
喝光了你的酒,我何愁不会忘?
……
“柳,你说这日头缘何正盛?”我回到尚书府,搬了两个凳子坐在院中,双手挡着面前刺目的阳光道,“这样的情境,理应有一场绵绵的小雨才对。”
燕柳没有回话。
“燕柳,我们走吧。”我回头看着那个在廊头若隐若现的身影,“江山已定,朝廷不再需要我这个庸臣,江湖也不缺少你一个侠士,你我二人一起隐居山林、做一对闲散鸳鸯如何?”
我本以为燕柳会毫不迟疑地应下来。
谁知,我却明显感到那个身影颤抖了一下。我望着他发呆,然后喃喃道:“柳,你是不会离开我的吧。”
许久,他闷声道:“……我是会走的。”
――燕柳也会走。
是啊,常人都是要娶妻生子的吧。不是天生断袖,便不必委身断袖,他为报答娘的救命之恩已经跟了我这么多时日,即使有那么点雏鸟的情愫也终究会淡下来,实在不必接着耗下去了。
戏总有唱完的时候,宴席也总有散的时候,或许正应了当初闵兰说的:会者定离。
走了,也好。
“那你走的理由,和闵兰一样吗?”我听到自己这么问道。
他沉默。
“一样吗?”我不依不饶地问着他。
他渐渐从那片阴影里走了出来,在我面前缓慢而用力地摇着头,一双黑眸如崖底般深不可测。我把他抱在怀里,一起沐浴着有些昏沉的日光。
我以为他至少还会在我身边留上三五年,足够我另辟一条余生的路,将剩下的缝隙全部填满。可没想到他走得竟是这般疾速,这般果决。
当燕柳也离开我时,我心中那条原本牢不可摧的长堤,终于溃然坍塌。
那日清晨我看了看窗外。
好极,京城下起了倾盆雨,百般景致笼罩在乌黑的层云下,瞧上去颇有几分凄凉,总归是让我舒畅了几分。
宿醉的后果便是头痛欲裂。
闵京对闵兰抛下宗人府一走了之的事不闻不问,依然软禁着我。
杀鸡焉用牛刀,若干锦衣卫在尚书府里闲得发毛。我天天在书房画点花鸟画,去院里侍弄侍弄花草,悠然的样子让他们个个心生怨怼。
于是他们开始练剑、比武、斗殴,尽可能地发出噪声,影响我的闲情逸致。
我懒得搭理他们。反正喝醉了闷头就睡,什么声响也听不到。
……
“那是我外甥,你们这些吃闲饭的缇骑凭什么不让我见他?”
“君大人,蓝尚书现在处境危险,皇上派我等来也是为了保护他。”
“保护他?我很危险吗?不许他见我,不许我找他,倒是你们这些习过武的才是居心叵测吧?”
“君大人不必再强词夺理,我们……”
好吵……
“儒易,回去吧。”我掀被起身,坐在床沿上捂着额头道。
儒易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惊喜:“叔,你在里面吗?快点让我进去……”
“回去。”
“为什么?”
我实在心烦,竟恼怒地朝窗外吼了一声:“回去!”
这约莫是我有生以来对他说的唯一一句重话。
屋外没了声响。
我昂头灌了一壶从嫣王府后院挖出来的酒,在浓厚的酒味中,渐渐有了笑脸。
孑然一身,说的就是我这样的人。
一日,窗外响起了穿梭的声音,火光一点点在门外蔓延,刀枪挥动的声音也愈发清晰入耳。
府内没了声息,锦衣卫们不知所踪。
我走出门,拉过一个慌里慌张的老伯道:“老伯,你们这是要上哪儿去?”
老伯挣开我的手,在看到我的脸时又瑟缩了一下,惊恐道:“尚书大人,您不晓得吗?季将军反了!”
将军反了。
季勋反了。
原本以为一直忠心耿耿的季将军,居然反了。
一股寒气从脚踝袭上后脑,我扶着墙稳了稳身形,回府拿上燕柳遗落在这里的剑,抬脚奔赴与百姓们脚尖相反的方向。
其实这时我心里想着,就这么献身给帝王,留名在史册,也未尝不可。
宫里成了地狱,血流成了江洋。
我一路直入,无人阻拦,亦没有见到一兵一卒。
养心殿内,闵京正穿着玄色的浴袍,惬意地坐在镶饰得无比耀眼的琉璃榻上,手里端着一杯清酒,一脚踏在面前憔悴男子的胸口,俊美的脸上满是戏谑。
季勋的双手被捆绑在身后,胸前被长刀划出了极其狰狞的一道伤口,随着闵京脚上的使力,正不断向下流淌着鲜血,染红了身下洁净的白玉砖。被刀枪割得破碎的战服上蒙了灰尘,他早已不复昔日战场上的英姿。
他转过头来,惊讶地看着我,声音沙哑着道:“玉烟……”
闵京看到我时,凤眼忽然迸出了一抹明媚的光彩,饮下那杯清酒,半是调笑半是欣喜地瞧着我道:“蓝尚书,你可是来救朕的?”
我迟缓地点头,握着手中的剑在他面前跪下,“恳请皇上将此人交由臣处置。”
闵京大笑着站起身,将手中的酒杯掷到了季勋头上。季勋闷哼一声,额头上多了个淌血的裂口。
“好!你们朋友一场,朕就让你送他上路。”
闵京背着手踱了出去。
我平静地看着季勋。
我早该想到,以闵京的睿智和城府,怎可能会在这个紧要关头功亏一篑?经历了儿时的后宫斗争、少年时的险些丧命、登基后的下药操纵,如今他除了自己,早已不相信任何人。季勋也是,即使为他效命,表面上忠心不二信誓旦旦,也免不了受他的提防。
一直以来仰慕的舅舅反了自己的父皇,知赏一定很难过。
“为什么?”我言简意赅地问他。
“……我觉着吧,只有江山是自己的,这日子才算过得安稳。”季勋的嘴角干裂了几道口子,声音很是微弱,“不是寻常百姓,不用担心柴米油盐,却时时刻刻将自己的命悬在边关,即使有爵位俸禄又如何?总免不得要提心吊胆。”
这个理由牵强了些。我仍是平静地看着他,并未做声。
季勋仰着头,血顺着嘴角流到脖颈,咳嗽了几声道:“就如当初闵玉,他老实当个王爷和你一起过一辈子不好吗?可他总觉得,你捧在手上不安稳。”
听到这里,我倏然睁大眼睛,紧盯着他有些涣散的眸子道:“此话怎讲?”
季勋吃力地挪了挪身子,低声道:“你说,如果皇上和他都喜欢你,他能争过皇上吗?只有自己当了皇帝,才能打消那份担忧,才能把你牢牢地捧在手里。”
我极力扼制着自己上下起伏的语调,做出一副镇定的模样道:“季勋,你都知道什么?”
“快要入棺了,我便也不再相瞒。”季勋挺直了腰板,认真地看着我道,“玉烟,我就是当年闵玉手下的那个叛将,杀了他的孩儿,还害他上刑场的那人。”
闻言,我握着剑的手颤抖起来。
“……为什么?”
季勋苦笑道:“皇帝……谁不想当呢……只怪他太信任我,没有给自己留一丝后路。”
……
我丢了手里的剑,拔了他腰侧被黑血锈蚀的刀,淡淡道:
“念我们兄弟一场,我亲自送你一程。”
手起。
刀落。
猩红的血溅到身上时,我有些恍然。
我总以为闵玉是因江山弃了我,却不曾想过他是为我而逐江山。
古时因美人而起的祸乱有不少,为此颠覆江山的也不在少数;只不过这个美人换成平淡无奇的我,就显得有些可笑了。
走出去的时候,闵京正伏在高高的栏上俯望着辉煌的宫城。他瞥着身染鲜血的我,面上掠过一丝满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心。“如今,千里江山,已尽归朕所有。”
我拭去脸颊上沾到的血,恭敬道:“天命如此。”
闵京乜斜着我,不再凭栏,负手走到我面前打量着。
“朕不会对你如何。你若想走,也来得及。”他沉吟良久,又道,“若想归隐山林,朕赐你良田千亩,美姬若干,包你余生喜乐无忧;若想尽览四海,朕赐你良驹数匹,随侍一行,包你余生尽兴而游。”
他顿了顿,扬着眉道:“蓝玉烟,你可愿离开朕?”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我跪下来呼道。
闵京终于满意地笑了。
宫外,群臣尽数匍匐于大殿之内,高声齐呼: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
我不止一次地想过,若当初我没有碰上闵玉,如今会是个什么光景?
我会本本分分地长大、入朝,做个不大不小的官,俸禄够养活家里就行;娶一个貌不惊人却温柔贤惠的媳妇,也许还会娶上两房小妾,给蓝家多生几个儿子开枝散叶;而雅歌也不会入宫,我会把她嫁给一个善良可靠的后辈,叫他不许纳妾,一辈子都只准看着我家妹子,雅歌也会生几个可爱的儿女,和我的儿女一起快快活活地长大,直到蓝家成为一个兴旺的家族,无论朝中朝外都是让人艳羡的存在。
回到家,尚书府空空如也。
红袖正不知在堂中收拾着什么,把包袱往肩上一挂,抬头便见到我,表情有些愕然,又很快朝我微笑起来。
那日之后我仍唤她红袖。毕竟名义上绿意已经死了,而她也习惯了红袖这个称呼。
闵玉成亲的时候我时常想着她的模样,本以为自己看到她会妒,会厌,却不想会是这样淡然。
她是个美好的女子,也是闵玉的牺牲品,我对她生不起丝毫的憎恨来。
“嫂,你也要走了吗?”我看着那瘪瘪的包袱问她。
红袖浅笑道:“看破红尘,便是出家为尼。”
出家为尼。
也好。
待到我也对这世间了无眷恋时,清静的寺庙不失为一个好的归属。
府里仅剩的侍人早就趁乱逃窜了干净,知赏坐在房里安静地看着兵书。
我喝了杯冷茶。
有妻,有府,有俸禄。
这日子,也能勉强过活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蛇之子
当君娉婷还是个初入江湖的小侠时,她曾在深山里救了一个深陷蛇坑的孩子。
扒开面前的层层树叶,她看到一群脸上涂着古怪花纹的人正抬着一张席,一个两三岁大的小孩正表情淡漠地跪在上面。一尊巨大的神像前有一个黑黝黝的深坑,坑里是一条条蠕动的金蛇,吐着长长的红信观望着坑边席上的小孩。
君娉婷蹲在树上吃着野果,一边嚼一边好奇地看着那些人的动作。
人们口中念念有词,手舞足蹈地抬着那张席转了一圈,把小孩卷在席里,掷进了满是金蛇的深坑。君娉婷顿时噎住,一个激灵从树上摔了下来。
光天化日之下谋害人命!
这是她唯一的念头。
抬着那张席和卷在席里的小孩一路狂奔的时候,她没觉得自己破坏了人家的祭祀有多不厚道。迷信,那都是迷信,这可是条活生生的命呐。
“喂,小孩,你叫什么?”君娉婷一边吃着新摘的果子,一边大咧咧地问道。小孩闻言抬起头,原本一直闭着的左眼渐渐张开,金灿灿地映着落日的余晖,竟是那群蛇诅咒过的颜色。
君娉婷的表情僵了。
虽然她并不胆小,但毕竟是个女子见识有限,看到这种非自然的眸色还是下意识瑟缩了一下。“没有名字?”她别过头,硬着头皮继续问。
小孩点头。
君娉婷扔了果核,心中无比惆怅。
没有名字,就得起名。起名啊,我最讨厌起名了。
咦对了,以前臭小子养过一只白兔叫小七,养过一只黄狗叫小八,不如他就叫……
“狗蛋如何?”君娉婷兴奋地道。
小孩嘴角抽了两下,看她的眼神可以称得上是鄙视。
“不喜欢啊?”君娉婷又惆怅起来。这么内涵的好名字也不喜欢,真是难伺候。
天上有燕子,河堤边有柳树……
她打量着周围的景色,难得文艺了一回,沉吟了半晌道:“你就叫燕柳吧。”
小孩凝神想了一会儿,总算是接受了这个差强人意的名字。君娉婷拍拍他的头,严肃道:“以后就跟着我,叫师傅。”
小孩抬头看着她,好一会儿才说了第一句话。“师傅。”
……
在江湖摸爬滚打几年后,君娉婷决定做个情报贩子。
做情报贩子多好啊,虽然是苦些累些,可足不出户名声就来了,看着各路大侠庄主捧着大笔金银登门拜访,她的虚荣心满足得简直想要仰天长啸。
然而很长的一段时间,她都在惆怅。
京城的探子每次回来,总要捎一些蓝家的消息。自己的儿子成了断袖,还被晋王那小子始乱终弃,这似乎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
君娉婷觉得自己有点对不住蓝家的列祖列宗,也怪这臭小子不争气。
不过话虽如此,蓝家不止这一脉,若是在京城的这一脉断掉,也可以依着祖上的夙愿早早从朝廷抽身了。连蓝正德那个老顽固都能看开,自己也实在说不出什么反对的话来。
但是断袖,也得断得有品些才对……
这样想着,君娉婷的目光落到了在雪地里练剑的燕柳身上。
燕柳是个练武奇才。
可能是由于幼年被作为祭品养大的缘故,他的体质偏寒,适宜修炼寒性的武功,每每有瓶颈也能很快突破。这些年上门的要么是买情报的人,要么是各大门派来讨燕柳做弟子的人。燕柳从不搭理他们,只一声不吭地练着剑。
练完剑已是黄昏,回屋煮一碗面,自己端着小碗坐在门口,在梅花的冷香中小口小口地吃着面。
君娉婷看着燕柳,越看越顺眼,越看越待见。
果然男儿媳就要找这样的。
燕柳就这么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符合君娉婷的审美,越长越让她待见。
燕柳知道师傅的心思,也并没有过多的想法。本来这条命能撑到现在已实属不易,无论师傅让他去做什么,他都不会反对。
君娉婷闭关,然后出关,趴在山头上哭得肝肠寸断。在很远的京城,她的丈夫蓝正德死了。
燕柳并不理解这种情绪,只是隐约感到,师傅很痛苦。
君娉婷哭着哭着就断了自己的发,把它裹在锦囊里托人带到京城,又接着哭。
……
十八岁的时候燕柳见到了蓝玉烟。
五官平淡无奇,看上去挺老实,丢到人群里就找不出来,实在是普通百姓的长相。燕柳看着自己美艳的师傅,很疑惑他到底是不是君娉婷亲生的。
虽然如此,蓝玉烟的气质却很温和,很容易就获得了他的好感。
师傅给皇帝解了毒,赶着去参加九月末的武林人集会。临走前,身上多了个蛊。
蓝玉烟,果然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