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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神奇的中国小子

    蓝火名字怪异,但肯定的是它入口的滋味绝对比听入耳的感觉精彩。
    第一次观看蓝火制作过程的人,必然会说这不是罗马神话中的酒神巴克斯,而是冥王哈迪斯的美酒。
    能够让酒烧起来,这得益于现在的威士己酒精度甚高,不然勾兑同等份量的滚水后绝不容易着火。
    表演性极强的蓝火把小吉姆和洛伦娜的视线全部吸引过来,俩人都目不转睛看着苏羽别的表演。
    苏羽把酒倒在小杯,另加一小茶匙糖,如果有柠檬片的话最好,但现在是冬天,可没那玩意,将就着喝吧。
    他把酒杯放在小吉姆的面前,道:“吉姆先生,来试试这杯蓝火。”
    “哇哦伙计,不得不说你刚才的表演真是精彩。”小吉姆鼓起掌,对洛伦娜道,“看来你招到一个优秀的员工。”
    “那当然。”洛伦娜的脸上也带着骄傲,虽然被称赞的是苏羽,但这也证明她的眼光不错。
    “吉姆先生,你是本店的第一个客人,这杯酒请你喝。”洛伦娜说道,“不过下次来的话,我就得要收费了。”
    小吉姆哈哈一笑:“今天我必须得要尝一下。”
    他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仔细品尝,然后竖起大拇指。
    “口感很不错,看到刚才的表演,我就感觉肚子里有一团火一样,见鬼,难道酒还能这么喝?”
    “这只是其中的一种口味,如果你下次来的话,肯定还会见到更多的花样。”苏羽道,“我必须要向我的老板洛伦娜小姐展示我的价值。”
    “看来你已经成功了。”小吉姆放下酒杯,“这杯酒的口感很不错,我一定会向我的朋友推荐你们酒馆的。”
    小吉姆一边喝酒,一边和洛伦娜闲聊。
    聊的内容无非就是抱怨现在的天气,钱不好赚,然后偶尔提到一嘴他父亲被杀害的事情。
    跟着话题又转移,从各种抱怨到‘等我有钱了就怎么怎么样’。
    喝完杯子里的酒后,洛伦娜问道:“吉姆先生,你要不要再来一杯?”
    “不用了洛伦娜小姐,我只喝一杯就行,因为这杯我不需要付钱,下一杯我就得要自己掏钱。”小吉姆摇摇头,笑着道,“等明天晚上我再来。”
    “好的吉姆先生。”
    洛伦娜亲自将他送到门口,然后折身回来。
    盯着苏羽:“我也要试试你刚才调的那种酒。”
    “ok,亲爱的老板,请稍等。”苏羽重新施展自己的调酒技能。
    几分钟后,将酒放在洛伦娜的面前,道:“你试试看看喜不喜欢。”
    “我先试试。”洛伦娜抿了一口,舌尖来回品尝,“还是威士忌的味道,我还以为能调出什么不一样的口味。”
    “如果你想要尝试别的口味我也能调出来,而且我还会数十种鸡尾酒的调法。”苏羽笑着道,“不过现在喝鸡尾酒的人可没有多少。”
    洛伦娜点头:“你的认知很让我惊叹,确实没多少人会喝鸡尾酒,所以保持原样即可。”
    小吉姆走了不到十分钟,又陆续来几个客人,基本都是镇上的居民。
    客人们一来,苏羽就展示自己对酒的了解。
    唬得这帮没见过世面的人一愣一愣。
    听着在苏羽口中对任何一种酒的了解程度,让这些人直呼买噶的。
    把他称为‘神奇的中国小子’。
    18世纪后期,喝酒早已经成了美国人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早晨起来要喝一点清一清脑子,晚上睡觉前再来一口入梦酒。
    独立革命之前,这块土地上的居民主要选择朗姆和苹果酒,美国建国之后,他们就没法再喝不列颠控制的朗姆酒,不得不寻找新的货源。
    于是,苏格兰和爱尔兰裔移民已经开始生产大量的威士忌——反正都是烈酒,喝啥不是喝。
    随着铁路建设和淘金潮的开始,西部酒馆的密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附近的矿工和劳力有大量的闲钱愿意拿来买醉,一个聪明的经营者只需要很少的钱,甚至200美元,就能开一家成功的酒馆。
    镇子上的男人们几乎可以一整天都赖在酒馆,他们的手肘都因长期和吧台摩擦磨出一层厚厚的老茧。
    但这些人有个习惯,一是从来不在家里喝酒,二是从来不一个人喝酒,三是在酒馆从不喝鸡尾酒。
    在一个西部地区市政建设才刚刚开始的时代,酒馆要么是该地区的第一栋独立建筑,要么是该地区最大的建筑,自然而然成为人们碰面的公共客厅。
    在很多西部电影里,经常能看到一间汇集妓女、暴徒、赏金猎人、执法官、路人甲乙的酒馆,深色的木质吧台,华丽的墙纸和玻璃制品,甚至还有几名乐手。
    男士们坐在一起喝着看上去与昨天无异的黑麦威士忌,姑娘们偶尔甚至会来上一杯雪莉酒。
    如果是在加州和堪萨斯州,可能会有酒馆成为地方治安办公室和教堂的所在。
    但在西部的酒馆往往都被歹徒控制着。
    没有禁枪令的酒馆,老板、调酒师和发牌员都有可能随时掏出枪。
    现在的天堂酒馆也跟电影里看着的差不多,而苏羽也像是游戏中的npc。
    用他丰富的酒文化与这些人吹逼,他精通各种酒的产地、物理特点、口感特性、制作工艺、品名以及饮用方法,并能够鉴定出酒的质量、年份等。
    仅仅只是几个小时的时间,苏羽凭借顶尖的社交技能,成功让这帮洋鬼子知道中国人不止是会修铁路和洗衣服。
    因为天气的原因,今天吧台倒是没人坐,酒鬼们各自找位置坐下边喝酒边吹牛逼。
    苏羽刚将擦好的杯子放好,一个戴着帽子的姑娘从外面进来,径直走到吧台前。
    看着年纪不大,大概也就是十七八岁的样子,身材高挑,脸庞很是精致,高挺的鼻梁上有一双既明亮、又蓝的眼睛,而且没有外国人觉得美的雀斑。
    此时的酒馆很少有女人,除非是陪酒女或者名声败坏的荡妇,正常女人是不会出现在酒馆里。
    不过来者是客。
    “你好,美丽的小姐,请问喝点什么?”苏羽打招呼道,“来一杯本酒馆新推出的‘情动’怎么样?保证你一定会喜欢上那种口感。”
    姑娘怯生生道:“我,我不喝酒,我就是想问问你们这里要招陪酒的吗?”
    这份工作其实就是陪孤单的男客人唱唱歌跳跳舞,最多调调情。
    目的只是让他们推荐更多人来,喝更多酒或者打两把牌能多掏出些钱来,自己多喝上两杯。
    而且,姑娘们很少‘出台’,如果一个人侮辱酒馆里的姑娘,他可能要付出被驱逐甚至被干掉的代价。
    姑娘们大多来自附近的农场或磨坊,被酒馆张贴的招募广告和传单上的“高报酬”、“低工作强度”和“漂亮的工服”吸引。
    有一部分是寡妇,一部分需要男人慰藉,但有更多女人只是因为要养活自己,在这个年代,适合女人的工作还非常少。
    如果生意好的话,每个姑娘每周大概能挣10美元,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收入,大部分酒馆还会给一些酒水分成。
    按照苏羽的了解,一杯酒能挣进货价的30%60%,但姑娘们最多只能喝到一杯不含酒精的凉茶或者放在shot杯里的加了色素的甜水。
    “陪酒的?”苏羽这就无能为力了,道:“抱歉,我只是酒馆的伙计,如果你需要这份工作的话,我把我们老板娘叫来如何?”
    “谢谢。”姑娘道了一声谢谢,又道:“我叫梅维斯,梅维斯·查理。”
    苏羽正准备去叫老板娘,没想到老板娘已经出来,见到梅维斯时,她吃了一惊:“梅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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