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愚蠢的人

    次日晚上。
    陆乾元从昏迷中苏醒过来。
    他慢慢睁开眼睛,见一个腰细腿长,面容娇美的护士正站在床边。
    “我……我这是在哪儿啊?”他颤颤巍巍的问。
    女护士弯下腰,轻轻帮他整理了一下被子。
    脸上,带着温柔可人的笑。
    “陆先生,这里是医院。昨天晚上,您在白沙中路附近发生了车祸,救护车把您和您的手下都送到我们这里,为您进行了紧急手术。”
    她声音娇娇媚媚,听起来十分悦耳。
    “那你是这家医院的护士?你叫什么名字?”陆乾元忍着身上伤口的疼痛问。
    女护士:“我叫胡媚玲。”
    “胡媚玲?这个名字好啊!一听,就知道是个大美人儿!”
    “陆先生您说笑了。”
    胡媚玲低头,看了看时间:“陆先生,差不多到点儿了,我得为您做伤口护理了。”
    “好好好!做!马上做!”
    陆乾元二话不说,就开始配合。
    胡媚玲戴上手套,轻轻解开陆乾元胸口缠绕的纱布,露出里面狰狞而可怖的伤口来。
    “小玲啊,你长这么漂亮,有没有男朋友啊?”陆乾元不知道是不是被打了麻药,居然丝毫没觉得疼,反而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胡媚玲看。
    胡媚玲浅浅笑着:“我暂时还没有男朋友。”
    陆乾元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这么漂亮的小护士居然没有男朋友?
    那岂不是要便宜了他?
    自从跟陈瑶闹翻之后,他已经很久没有和女人亲近过了。
    现在,碰上这么一个极品。
    他岂有放过的道理?
    “那小玲啊,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啊?英俊帅气的?还是成熟稳重的?”
    “我喜欢……”
    胡媚玲刻意顿了一下,正在换药的手,慢慢攀上他的心口。
    纤细的手指,立刻变成了如同蜘蛛丝一样的东西,一点一点,探入到陆乾元的皮肤中。
    “嘶……什么东西啊,感觉好疼呀!”陆乾元突然皱了皱眉。
    胡媚玲:“哦,可能是这个新换的药,带有一定的刺激性,所以陆先生您才会感觉到疼。不过没事儿,很快就好了。”
    听到她这么说,陆乾元也没有在意,继续s眯眯的看着胡媚玲。
    “小玲啊,你还没回答我,你到底喜欢哪种类型的男人呀。”
    胡媚玲从陆乾元的心口处,取了一样东西。
    立刻,就将手变回了正常的样子。
    “我啊,我其实更喜欢成熟稳重一点的男人。”
    她笑眯眯的回应, 然后把手上的东西藏好。
    再对他的伤口进行了简单的包扎。
    “成熟稳重的?那看来,小玲你还是满有眼光的嘛,知道年轻帅气的不靠谱。”陆乾元感觉自己还有机会之后,不禁有些得意。
    胡媚玲似乎也没打算解释。
    包扎好伤口之后,就推着小推车准备离开。
    “对了,小玲,我要住多久才能住院啊?这个药还要换多少天?”陆乾元突然问了一句。
    胡媚玲:“7天。这个药,起码要换7次,才能让您更好的康复。”
    “得嘞!”
    只要7天,他就可以再次生龙活虎。
    加上,医院里又还有胡媚玲这么漂亮的小护士陪着,也不算特别难熬。
    “如果陆先生没有其他需要的话,那我就先出去了。”胡媚玲浅笑着说。
    “没了。你去忙吧,有什么事我会叫你的。”
    “嗯,好的。”
    胡媚玲推着小推车,慢慢走出病房。
    却没有返回护士站,而是趁着四下无人的时候,来到走廊尽头的安全通道。
    然后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火红色的大狐狸。
    “想泡我?愚蠢的人类!”
    火狐狸冷冷看了一眼陆乾元病房的方向,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医院。
    深夜的津都,依旧繁华无比。
    街上,人来人往。
    没有人注意到,在市中心的小路上,有一只火红色的狐狸正在穿街走巷。
    它穿过闹市,穿过贫民区,又一跃进入了富人区后,才终是停了下来。
    面前,是一排别墅。
    几乎每一间的造型,都是一样的。
    火狐狸站在原地,嗅了良久。
    终于,选中了其中一栋,快速跑了过去。
    陆家。
    陆乾坤和方芸,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拼命的搓着后颈处的印记。
    “哎,掉了没?”
    “没呢!这玩意,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无论怎么搓都搓不掉。”方芸说。
    陆乾坤有些恼火。
    好好的,怎么就多了这么一个印记呢?
    穿衣服还遮不住。
    这……要是让其他人看见,多丑啊!
    “唉,咱俩这么大年纪也就算了,无非就是丑点的问题。可……可咱们之柔,才20出头,又是个女孩子,弄这么一个胎记在身上,以后怕是都不好嫁人了!”方芸十分担忧。
    提到这点,陆乾坤的脸色也不太好看。
    他低头点了根烟,沉默半响。
    “要不,你上去问问之柔吧,看她身上的印记怎么样了。如果真的擦不掉,那大不了回头咱们带她去m国,用世界上最先进的激光祛印技术,给她弄掉。毕竟,咱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无论如何,不能让她因为这么一块印记,而掉了身价。”
    “行。”
    方芸站起来,沓着拖鞋,慢慢走到楼上。
    砰砰砰----
    她轻轻扣响陆之柔的房门。
    “妈,您怎么上来了?”陆之柔开门询问。
    方芸:“之柔,你爸爸让我上来问问你,你后颈处的那块印记怎么样了,能擦掉么?”
    “印记?”
    陆之柔转过身,将自己后颈露给方芸看。
    “喏,还是跟之前一样,无论怎么擦都擦不掉。”
    方芸凑过去,看了一眼。
    的确还在。
    并且,和她还有陆乾坤的印记一模一样。
    “我和你爸商量了,如果实在不行,咱们回头去飞一趟m国。他们那边有最先进的技术,兴许能帮我们去掉这些印记。”
    “去m国?那会不会太麻烦了?”陆之柔有些担心的问。
    方芸:“这有什么麻烦的?主要啊,你是一个女孩子,还没嫁人,要保持完美,绝对不能在身上留下这些乱七八糟的印记,懂么?”
    陆之柔想了想。
    “好吧,那就听你们的吧。”
    “真乖!好了,你早点休息吧,我就先下去了。”
    方芸转身离开二楼。
    陆之柔关上房门。
    手指,慢慢伸到自己的脖颈后面。
    轻轻一撕。
    便见那个像动物爪子一样的印记,轻而易举就被拿了下来。
    没错,所有陆家人,都被打上了印记,唯独她没有。
    为了掩人耳目,她便做了一个假的。
    然后,真的就没人发现。
    不得不说,这些俗世之人的智商,是真的不高。
    陆之柔得意的笑着,准备继续去研究自己的法术。
    突然----
    窗口,传来一阵轻微的叩击声。
    扭头望去,发现那是一只火红色的大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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