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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在俗不俗真仙人

    张恒没去过北荒。
    对北荒部落知道的不多。
    但是用脚趾想。
    两块金饼,两个奴隶,三个女人,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中原之地。
    匠人的待遇虽然不错,可也就混个温饱而已。
    而在长生部落,匠人,已经是特权阶级。
    常言,商人逐利而轻国法,小民求生奋力挣扎。
    如果你是匠人,你在中原辛苦一天,劳动所得是十个大钱。
    而在长生部落,你能拿一百个,甚至是一千个大钱,工资是以前的十倍,百倍,你会怎么选。
    不知道不要紧。
    以史为镜,可知古今。
    早些年,国外机构用十倍薪资,挖走了我们大批技术与科研人才。
    你可以想一下,一样的工作,换个环境就能涨十倍甚至百倍工资,你能不能抵得住诱惑。
    一个月八千唐币,和一个月八万欧元,你怎么选。
    你抵得住诱惑,家人呢。
    可以预见。
    面对长生部落的重金求才,肯定有很多匠人会拖家带口的奔向北荒。
    他们会带去中原先进的锻造技术,快速弥补草原游牧民族与中原农耕民族间的锻造差距。
    “重工匠,重人才。”
    “长生部落有明主,崛起在即啊。”
    张恒有感而发。
    中原之地,财富主要集中在商贾与士绅手中。
    乡村中,一名乡绅,能占据本乡的八成土地。
    整个村的人都在给他打工,做佃农。
    说翻身,你拿什么翻身。
    少数人,占据着百分之九十的财富,并不愿意与人分享。
    而在长生部落,他们愿意拿出部分利益,补贴工匠与人才,提高他们的收入和待遇。
    久而久之,人才外流是一定的。
    毕竟,谁也不是神仙,总不能不吃饭吧。
    “我也是这样想的。”
    “长生部落,未来必将成为中原大敌,所以我才建议十二皇子来北荒发展,一则北荒远离中原腹地,可以韬光养晦,二来多与北方游牧民族接触一下,知根知底,日后有什么变故也好防范。”
    重生前。
    杨盘四处率兵平叛,最终力战而死。
    那时,长生部落已经统一北方诸部,号称控弦百万。
    虽然杨盘没看到北兵南下。
    但是用脚趾头想,眼见中原混战,统一的北荒部落不可能没有想法。
    所以在杨盘看来。
    自己会面临三段危机。
    前段危机是恒真崛起,中段危机是中原叛乱,后半段危机则是游牧部落南下。
    眼下,恒真道开始收缩,龟缩在西荒不出。
    杨盘也暂时拿他们没办法,只能调整思路,高筑城,广积粮,一边在北荒发展实力,一边拖慢长生部落的发展速度。
    效果还是挺明显的。
    闵王开府北荒,借着互开商路的机会,杨盘接触到了很多部落首领。
    一些部落首领,也对长生部落日益壮大的势力感到担忧,双方一拍即合,有很多可以合作的地方。
    “真人,王府到了,请。”
    边走边聊。
    闵王府映入眼帘。
    在杨盘的带领下,侍卫很快放行,没多久的功夫,张恒便见到了一身常服的闵王。
    怎么说呢。
    闵王看上去三十左右,只从长相来说,有些平平无奇。
    不过他身上气血浓郁,应该也是武道有成。
    至于有多高,那就不清楚了。
    应该与镇西侯相差无几,或者弱一些吧,这样的修为放在皇子身上已经很不错了。
    “可是张真人?”
    见到张恒,闵王显得很热情:“小王久闻真人大名,只恨迟迟不能相见啊。”
    张恒面无表情的说道:“闵王不必客气,我此来北荒坐镇,只为你们抵挡北荒高手的侵扰,别的事我是不会管的。”
    闵王一脸喜色,下拜道:“多谢真人,有真人相助,我,无忧矣。”
    说完又道:“真人初来北荒,小王身为东道主,当尽地主之谊,为真人接风洗尘。”
    张恒直接拒绝了:“贫道山野之人,不喜繁华,为我安排一处住处就好了,其他的能免则免,不要扰我清修。”
    闵王是皇子。
    说不准,未来还会登上帝位。
    跟这样的人,张恒实在是难以亲近,也不想亲近。
    因为太亲近了,说不得就被当枪使了。
    “真人车马劳顿,接风宴的事先不急。”
    闵王是一位合格的政客。
    不管张恒说什么,他都点头应是,一脸我懂,我理解的样子。
    看他如此油滑。
    张恒心中更是不喜,只是没有在表面展露出来。
    “真人,这处宅院怎么样。”
    见到张恒对闵王不怎么感冒。
    杨盘赶紧站出来打圆场,带着他,来到了王府的后院。
    这是王府后院处的别院。
    有假山,花园,阁楼,流水。
    而从这里,还能通往北城,据说那里是商贾汇聚之地,半商业区半娱乐区,有很多好玩的东西。
    “还行。”
    张恒看了一圈,不置可否的点点头。
    听闻此话,杨盘又在一旁说道:“真人要是觉得吵闹,回头我就让人在城外山上为真人建一道观,料想以真人的脚力,往来也不过在一念之间。”
    “不必。”
    张恒摇头道:“道在红尘闹市修,全凭规戒做根由,在俗不俗真仙人,似修非修是真修,这里就很好了。”
    大家都是俗人,可俗人不俗。
    修士呢。
    不一定要住道观,穿道袍。
    张恒就喜欢整日做贵公子打扮。
    看上去他似乎是修士,又似乎不是,不着于形,不重其外,真正的修士便是如此。
    所以在很多传说中。
    乞丐可以是真修,瘸子可以是真修,满脸络腮胡子的侠客可以是真修,甚至一脸麻子的侏儒,也可以是真修。
    真修,在于你有没有道行,不在于你的外表和穿着。
    也不必纠结于住在哪,有多少人伺候,认识多少权贵。
    天当被子地当床。
    身背宝剑走四方。
    吕祖,非真修吗?
    “真人果然字字珠玑,非凡俗之流。”
    杨盘将张恒带入庭院,言语中满是敬佩。
    说实话,他真的很羡慕张恒。
    实力强,朋友多,心性高,道行深。
    什么时候,他要是也能这么潇洒就好了。
    “真人...”
    张恒这边刚在闵王府别院住下来。
    那边,便有王府总管,领着八名模样俊俏的侍女走来。
    “这些侍女,有善琴棋,有善书画,有善歌舞,有善诗词兵刃,都是王爷让人精心培养的,绝对不俗,正好可以伺候真人每日歇息。”
    大总管一脸谦卑,对着张恒拱手说道。
    “女婢见过真人。”
    八名侍女齐齐行礼。
    张恒抬眼看去。
    闵王不愧是出身皇室,眼光很高。
    这八名侍女,各有千秋,年龄也从十五六,覆盖到了二十六七。
    体态各异,千姿百媚。
    有细腰舞姬,有长腿佳人,有大熊少女,有丰满少妇。
    甚至还有个身高两米,一脸冷清之色的部落女战士。
    两米出头的大高个。
    野性的小辫子。
    配上古铜色的肌肤,腰间的弯刀。
    活脱脱的亚马逊女武神,挥大刀,骑大马,你不想试试吗?
    不想。
    张恒读黄庭经的。
    “你们且看。”
    张恒伸手一招。
    招来几片树叶。
    吹一口气,树叶化为一群绿衣少女,围绕着张恒跳起舞来。
    看到这一幕,众人目瞪口呆。
    张恒笑道:“献丑,献丑了。”
    说完,又向大总管吩咐道:“回去告诉闵王,红尘俗事,本是一场大劫,你们身在劫中,不可自拔,而我,已经脱离而出,万事由心,不染本根,这些美人就算了吧。”
    大总管张了张嘴。
    但是看着由树叶幻化成的刘一菲,杨蜜,李智恩,张慜,还有周慧敏。
    最终什么也没说,带着人灰溜溜的走了。
    “变换随心,幻化随意。”
    “红尘与我,又有几分滋味?”
    张恒再吹出一口气。
    众女重新化作树叶,飞回到了枝头。
    说实话。
    到了张恒这个地步,说一句不知美人之美不是妄言。
    他可不是法海。
    他有什么没见过,36d可不可怕,他见过更大的。
    只要他所见,所想之人。
    法术皆可幻化而出,甚至能赋予性格。
    你能想到的,最疯狂的事。
    是四大美女同台,还是小龙女与黄蓉争艳。
    在张恒这里,只要他想,都可以办到。
    甚至,二次元少女也不在话下。
    海贼王,王下七武海中的女帝爱不爱。
    父爱如山,秋月爱莉爱不爱。
    都不爱,干物妹小埋,率先出击的胡桃,总有你喜欢的一款吧。
    要是都没有,那就有点强人锁男了。
    第一日,送美人。
    第二日。
    大总管又来,为张恒带来了金银珠宝,还有摔跤力士。
    张恒笑而不语。
    指指石头,石头变成黄金。
    指指桌椅,桌椅变成玉石。
    再指蚂蚁。
    蚂蚁化作两名黑甲大汉,恶斗在一起。
    见此情景,大总管面色如土。
    第三日。
    大总管又来。
    这一次,他带来了各种美酒,各式佳肴。
    张恒依然不答话。
    一挥手,小桥流水变成了酒池。
    再挥手,树上长出肘子,牛肉,鸡鸭,菜肴,还有包子。
    大总管不信邪,上前摘了个包子。
    一口下去,蟹黄味直冲味蕾,这是什么美食,怎么如此好吃。
    “真人果然是高人。”
    一口蟹黄包,好吃到流泪。
    大总管是真的服了,对着张恒拜了又拜,随后几日都没有再来打扰他。
    “你是我父王请来的高人吗?”
    一晃半个月。
    这一日张恒正在钓鱼,就见一名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一脸新奇的看着他:“大哥哥,我听人说家里来了个高人,能使万般变化,是你吗,你能变给我看看吗?”
    “你想看什么?”
    见小女孩一身粉衣,一口一个父王。
    张恒便知道这应该是闵王的女儿了。
    还别说。
    闵王长得平平无奇,他女儿倒是挺可爱的。
    目光清明,一脸的涉世未深,清明的目光,配上带着好奇和躲闪的大眼睛,再加上那一句大哥哥,让张恒不由得心情大好。
    “我想,我想看兔子...”
    小女孩歪着头:“我以前有个小兔子,是我身边的侍女养的,后来挂掉了,我就再也没见过了。”
    “好说。”
    张恒将手边的蚯蚓一抛,瞬间,蚯蚓就变成了兔子。
    却不想,张恒将兔子递给小女孩,小女孩却一脸嫌弃:“这是蚯蚓,好恶心。”
    “嗯?”
    张恒愣了一下。
    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小女孩。
    “大哥哥,兔兔呢?”
    小女孩还在等他的变化。
    听到呼唤。
    张恒回过神来,看了看小女孩,心中有些犯嘀咕。
    “你等等。”
    张恒返回房间,没一会,抱出了一只小兔子:“给你,这是你要的小兔子。”
    小女孩当即拒绝:“大哥哥骗人,这是茶杯呀,不是兔兔。”
    “咦!”
    见到自己的变幻之术又被看破,张恒来了兴趣。
    “你看看这是什么。”
    张恒拿出一个杯子。
    小女孩看了眼,回答道:“这是苹果。”
    “这个呢。”
    张恒又拿出一物。
    “石头...”
    小女孩歪着头看着张恒,问道:“谁言汝多变呼?”
    张恒闻声。
    楞了一下,哑然而笑。
    要说变化之法,恒真道道主徐鸿儒当属第一。
    他的这点变幻之术,是用雷火果换来的秘籍上学到了。
    入门是入门了,但是算不得炉火纯青。
    在懂行的人眼中,称不得善于变化。
    当然。
    闵王府内的总管,侍女之流,又能有几分眼力。
    所以传来传去,才有了他善于变幻的说法。
    “小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张恒蹲下,看着小女孩的眼睛:“你的眼睛真好看。”
    小女孩目光清灵,不染尘埃。
    他还以为是天生钟慧,现在看,她的眼睛不是一般的眼睛,好似有天生看破变幻之术的能力。
    只是不知道,闵王知道自己女儿有这种能力吗?
    应该也不知道吧。
    毕竟,天下间善于变幻之法的只有两处,一处是商丘狐族,一处是恒真道。
    其他地方,或许也有懂变化之术的人,但是算不得独到。
    “大哥哥,你什么时候变给我看啊?”
    被夸赞一声,小女孩有些害羞的低下头,只是还没忘记看张恒的变幻之术。
    “现在就给你看。”
    张恒在施法术。
    不过他用的是梦法,直接将小女孩代入梦中,并在梦里随心所欲,展示了身为梦界之中,造化万物的能力。
    这一次,小女孩果然没有看破。
    因为她也会做梦,梦中的一切,在梦中自然是真的。
    “大哥哥,我还要看你变小马。”
    小女孩拍着手,十分兴奋。
    “好好好。”
    张恒一口答应下来,只是在施展梦法之前还有个要求:“你能不能不要动,让我摸摸你的眼睛?”
    小女孩的笑容呆在了脸上。
    看了看张恒,又看了看自己的脚尖。
    手指把玩着衣角,赶在张恒再次开口前放话道:“哥哥坏。”
    说完。
    一溜烟的跑了。
    呃...
    张恒虽然不想承认,可多少还是有些尴尬。
    他真不是那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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