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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破背包

    赵喆轻轻拂去那皮箱表层的薄灰,小心翼翼地拉开拉链,将那箱子掀开。
    霎时间,赵喆精神一振。
    仿佛发现了宝贝一般,激动异常。
    只见那箱子里,放着一只破破烂烂的双肩背包,还有一部保存完好的胶片单反老相机。
    赵喆立即拿起那胶片单反,端详起来。
    一眼便认出,这是一部美能达x-700。黑色的外观棱角分明,颇有一种坚固感。
    但美中不足之处,它采用的是金属骨架搭配塑料外壳。
    让人拿着它的时候,或多或少,会有几分小心翼翼。
    相机的体积不大,分量也很轻。赵喆用手大略掂了掂,估计只有一斤多重。
    相机右侧的把手,虽小巧却不打滑。单手握持,竟十分舒适稳当。
    赵喆虽说不是摄影发烧友,可也对单反相机有所了解。
    眼前的这只美能达x-700,在上世纪末可算是彻底火了一把。
    它属于中端相机系列,并不算是定位于专业用户的高端产品,也不同于普通的家用相机。
    但是,依赖于自身近乎丧心病狂的半导体科技。
    x-700几乎是那个时代,最出色的自动测光机器。
    机身除了电容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容易损坏的部件。
    哪怕是80年代留存下来的,最早一批x-700相机。大部分的测光系统,依然坚固耐用。
    毋庸置疑,这相机,应该是老赵他们那代人的时髦物件。
    可是,从小到大,赵喆却根本不记得,家里有这么一个东西。
    老爷子和老赵,那是一个赛一个的不爱拍照。
    更不可能花这份钱,去买个胶卷单反回来。
    但赵喆大学时,倒是曾认识一个学长,特别钟爱各式复古老相机。
    虽然,当时各式单反,型号品牌已经比较丰富。
    可那学长的心头肉,还是从他老爸手里接过来的一台x-700。
    而且,那学长酷爱爬山和探险。
    每每出行,必然会带上他的x-700,拍个不停。
    起初,大伙还以为——
    这家伙是买不起专业单反,所以只能拿这东西凑活着用。
    时间久了才知道,那家伙家境十分富裕。但却是个,从不浪费钱的人。
    凡事都格外追求性价比,总是喜欢用最差的装备,去爬最挑战极限的山。
    当年,那哥们儿最匪夷所思的壮举,就是穿着十分不宽裕的修身牛仔裤,背着相机。
    孤身一人,爬上海拔5700米的二姑娘峰。
    他那台x-700,也是相机里的苦命党。跟着他的那些年,可算是没少遭罪。
    大二那年暑假,赵喆和那学长一行人,相伴去郊区的乡村露营。
    不成想,那学长趿拉着一双并不合脚的人字拖,英姿飒爽地就出发了。
    结果,就在田埂上,脚底一打滑。连人带相机,“噗通”就掉进了水田里面。
    他那宝贝x-700中度进水,当时可是又急又慌,心疼的得要命。
    可也只能拿塑料袋拎了回家,大卸八块,全部拆开。
    自己捅咕了大半天,居然奇迹般的给修好了!
    唯独是那聚焦屏上,留下了轻微的水痕。
    再后来,他那台x-700前前后后坏过几次。
    不是摔在地上,镜头着地;就是磕在墙上,遮光罩碎裂。
    但都有惊无险,时不时地修修补补,却依旧好用的很。
    当时赵喆就对这x-700印象颇深,从小到大,就没见过这么皮实的单反相机。
    赵喆看着手里的这只老相机,显然保存的很是精心。
    镜头盖、机身外壳,毫无划痕。整台机器,可以说是光洁如新。
    赵喆试着卷片,却发现根本无法动弹,胶卷被牢牢卡住。
    看样子,这相机里的胶卷应该已经彻底用到头了。
    于是将机身倒转过来,轻轻按下倒卷解锁的圆形小钮。
    打开拨轮杆,一圈一圈地转动起来。
    直到感觉手上一松,胶片应该已经全部退回到胶卷盒内。
    赵喆手上稍一用力,将那拨轮杆提起。打开相机后盖,取出胶卷来。
    看着那一号电池大小的胶卷盒,赵喆恍惚之中,觉得自己仿佛穿越回到了从前。
    那时候,还经常拿着胶卷跑去照相馆,冲洗照片。
    虽然如果不进行塑封,时间久了,相片大多会褪色老旧。
    可那种硬挺相纸的质感,却还是让赵喆爱不释手。
    虽然现在,已经时隔二十多年。但这胶卷里的底片,应该还是能冲洗出来。
    想到这,赵喆心里既激动又好奇起来。
    这相机,不知道从何而来。
    这胶卷,究竟又拍了些什么东西?
    于是,赵喆将那胶卷揣进口袋,便把相机放回了皮箱内。
    将一旁那破破烂烂的双肩背包,拎了出来。
    棕褐色帆布材质,摸起来,布料厚实硬挺。
    走线做工,也比较精良。
    看起来就和这大皮箱一样,颇有几分老古董的意思。
    不过这背包,属实有些破的不像样子。
    左边那一条背带都已经开线,眼看着就要从包身上断裂开来。
    背包的侧面,还漏了一个硬币大小的窟窿。
    整只包身上,随处可见的污渍,看得赵喆不禁皱起眉头。
    赵喆撇了撇嘴,把这破烂不堪的背包放在腿上,将拉链拉开。
    背包敞开的一瞬间,赵喆头皮猛然一紧。
    只见那背包内里,也就是靠近脊背的一面。
    赫然露出一大片,深红褐色的印迹。
    赵喆伸手摸了上去,格外粗糙硬挺。心脏狂跳的同时,不由自主地倒吸一口凉气。
    那是......
    一大片早已氧化、凝固的血迹!
    赵喆急忙拎起那两根背带,将背包反转过来。
    果然,这血迹应该是由内而外,渗透进去的!
    不难想象,当年这背包的主人,应该是脊背遭受重创,却无暇做止血处理。
    或者说,伤势严重。单凭简单的包扎,根本无法止住血流。
    腥红滚烫的鲜血,从背后的伤口不断流淌而出,渗透背包。
    时至今日,已经彻底与这背包融为一体,氧化成陈年铁锈一样的深红褐色。
    看这血痕大小,赵喆都替这背包的主人,暗捏一把汗。
    同时,心里却也骤生焦虑——
    这背包,究竟是谁的!
    老赵又为什么要把这么一只破包,藏着保留到现在?
    赵喆一边感受着心脏的狂跳,一边双手微微颤抖,将背包大敞。
    瞪大双眼,向包内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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