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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志新躲在岩石后瞧得清楚,不禁有些头痛,他显然忘了给孙小鲁拴根绳子让它呆在原地。它是撒腿跑了怎么办?不仅会让它的父母难以找到它,自己要再找它也难。
    正头疼呢,却见孙小鲁晃了几圈就不晃了,一瘸一拐的又回到碗边,守着那只装有肉汤的小碗。
    如此甚好,孙志新大松一口气,伏在岩石后静静等待。
    结果一等就是一整天,别说狼群,除了孙小鲁,狼毛都没有见到一根……中途倒是见过有溜哒过去的其它的小兽,还有一两只见小狼体型小好欺负,打算用小狼加餐来着,被孙志新用吹箭给放倒在地。
    中午的时候小狼就将肉汤舔光了,它正在飞速的长身体,饿得极快。便一边眼巴巴的守着小碗,一边支着脑袋四处看,也不知道是在找自己的父母,还是在找孙志新。孙志新心里倒是希望它是在找自己。
    下午,小狼被饿得直哼哼,还是不见任何狼出现。孙志新倒是听到头顶的山崖中途响起过什么声响,凝神以对等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有出现任何东西。不肯死心的拿着望远镜对着山崖顶上看了半天,一切都静悄悄的,看不到任何野兽出没的痕迹。
    孙志新倒也不敢动,狼这种动物是善于等待的,也许它们正暗中潜伏着等待机会,如同敌不动,我不动的六字方针一样,这些厉害的家伙不仅是毛爷爷的忠实拥护者,更是可怕的忍者,一个不留神就会被狼群打埋伏战。
    又等到傍晚,孙小鲁早已经饿坏了,有所无力的趴在原地拿一对圆眼睛到处瞧。还是不见有狼群来接应它,孙志新无法,只得从隐蔽的地方出来,打算把孙小鲁带回去,明天再来。
    总不能让它呆在这里吧?现在早晚的温差已经很大,天寒地冻的指不定会冻坏它不说,万一别的野兽瞅上这只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家伙怎么办?绝不能让它呆在这里过夜,带回营地去明天再来才行。
    孙小鲁看到孙志新重新出现,表现得竟是挺欢喜。一瘸一拐的直奔过来,绕着孙志新的小腿转了两转就去趴柳条筐往里看,在它的观念里食物是从这里出来的。
    对这样的孙小鲁,孙志新心里又喜又忧。喜的是孙小鲁好像已经有点接受自己这个人类了,忧的是他终究留不住它。纳鲁和泰格的担忧都是对的,一只狼对部族的入住,在目前来说也许确实是个不小的威胁,他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把所有人的放入险境。
    将孙小鲁装上,重新涂上狼毒草往营地走,快到营地时遇到了来接应的纳鲁和泰格。
    泰格问道:“小新,小狼送回去了没?”
    纳鲁直接走回来探头往构柳条筐里看,在看到孙小鲁时不由自主的皱眉。
    孙志新冲两人摊手苦笑,打着手势道:“明天再来。”
    泰格很显然是想将孙小鲁干脆而俐落的解决掉,纳鲁怕也是这么想的。但孙志新不同意,只得让他将孙小鲁带回去又过一夜。
    回到营地,在饱餐了一顿这后孙小鲁果然对孙志新真正的开始亲近了。当然这个表现并不是很明显的,只能从它不再排斥孙志新给自己换药,抚摸自己才能看得出来。如果它要是不肚饿,要让它去巴结孙志新仍是不可能。另外它似乎喜欢上了自己的温暖小窝,也知道那里是给它居住的,吃饱了就懒洋洋的趴上拿,拿一对显得昏昏欲睡的圆眼珠瞅一会儿孙志新又眯一会儿,模样实在可爱得紧。
    第三天,继续送孙小鲁回家。这次孙志新把要缝的皮革也带上了,头一天他已经感觉出来,等待的过程里时间有一大把,无聊的时候正好继续缝东西。他还多带了给孙小鲁准备的食物,那小家伙的胃袋虽然不大,但饿得很快,歇一阵就可以继续吃,像个小型的无底洞似的。
    结果,这天又是无果。
    第四天,还是那样。倒是头顶听到那些动静变得大了些,让孙志新更加确定有什么东西在暗中观察自己。
    第五天,仍然无果。但当孙志新从自己隐蔽藏身地方出来到达孙小鲁与自己呆了四天的位置上时,出奇的发现那里躺着一只羚羊。可怜的家伙喉咙已经被咬破,死得不能再死。但摸其体温,倒还有微微的一点余温,像是才被捕猎到不久。
    只从羚羊身上的伤势就能看出来——伤口处是准确而干净俐落的一口毙命,所以它不是被猎人搏获,而是被其它的野兽捕杀以后丢在这里的。同时它出现的时间、地点、场合,都让孙志新坚信,这事绝不是偶然,而是有目的为之。其目的就是要它留下摆在这里。让孙志新搞不懂的是——这是毛意思?
    谁猎的?是送给自己的?还是送给孙小鲁的?
    难不成这里的狼智力有这么发达,因为自己养了孙小鲁几天就捕了食物来答谢?或者说,这个意思是……让自己继续养着它?用食物来换取自己对它的照顾?
    完全不信!
    不仅不信它们的智商,更是不信有哪家的父母会肯把自己的孩子交由别的人来养着。更何况还是跨越了物种,孙志新一点也不信自己的魅力可以跨越种族吸引到狼群的信任。
    那是为毛啊?孙志新抓破了头皮也想不通。
    为了试探,也为了证实自己某方面的猜想。孙志新这次只更加仔细弄了更多的陷井和保护布置,然后大着胆子身上连狼毒草都不涂,守在孙小鲁身边陪它玩耍。如果狼群要现身,或者更糟糕的可能是要来攻击自己,眼前就是个最好的时机。
    可是,一直等到中午,仍是狼毛都见不到一根。
    进一步试探,做出要拿走羚羊的举动,无反应。拿出丛林刀来将羚羊分尸装进柳条筐里,还是无反应。整个过程里孙小鲁倒是挺快活,孙志新在那里肢解羚羊,它就扑上来啊呜啊呜的使劲啃咬。它虽然年幼,可狼那种野性还是在它身上体现无遗。只可惜它的乳牙不给力,除了舔得一嘴的血迹,根本就咬不动。
    最终结果的让孙志新完全迷惑了,敢情那羊当真是送给自己的?不然以野生动物护食的本能,自己在那里挥刀霍霍向猪羊,它们不该早就跳出来冲自己龇牙咧嘴的么?
    即然这样,爷就不客气了!羚羊地,带走!回营地给孙小鲁做羊杂汤喝!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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